1、3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并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法律顾问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一、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乙方义务1.参与讨论及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架构和方案。2.参与讨论确定拟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架构和方案。3.草拟、修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组织性文件。4.草拟、修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等组织性文件。5.草拟、修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间的管理协议。6.草拟、修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间的认购协议等涉及私募股权
2、投资基金非公开发行/发售的相关文件。7.草拟、修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其他协作单位银行之间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8.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开发行/发售沟通协调会议例如对投资者或者潜在投资者的沟通答疑等活动。9.根据甲方不时提出之要求协助甲方处理本项目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甲方义务1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充分向乙方披露本项目的相关背景资料及商业计划和安排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该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3.为使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三、律师费及支付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
3、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的律师费。甲方应于下述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首期律师费人民币万元2自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于工商登记机关设立登记完成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人民币万元。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除了深圳市区外的差旅费及有关机关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甲方支付律师费用的付款账户四、保密和履约1乙方承诺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文件、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2乙方保证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五、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及其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
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六、生效本合同加盖各自公章后立即生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各项法律服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于工商登记机关设立登记完成后结束。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系签署页。篇二: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服务【精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项法律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营可以简单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律师为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也主要是围绕这四个阶段展开。(一)创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资金募集阶段该阶段的律师业务主要涉及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方面的法律事务。1、提供私募股
5、权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环境评价。通过对国家关于私募投权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说明,借以帮助发起人明确国家在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战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2、参与基金设立模式策划设计。设立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途径可以选择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比较提出建议。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模式,律师审查是否符合当地的法规、规章设置的投资门槛,以及对投资管理人的资格限制。3、基金设立的法律框架的设计、论证。设计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框架是通过规范资本供给者(投资者)、资本动作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股权资本接受者(目标企业)三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市场交易中的不确定
6、性降到最低,增加各方对交易后果的可预测性,保障交易各方的交易安全。4、参与基金路演和投资谈判。律师可以协助私募基金发起人进行基金路演,制作、修改路演材料以及基金初步组建方式和投资意向书等,参与投资人与基金发起人的协商谈判,同时可以帮助基金筛选和推荐专门的代销机构进行基金推广,草拟并修改代销协议。5、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根据基金确定的不同设立组织形式,律师帮助基金起草并确定私募股权基金最终的法律文本,比如基金章程、内部治理规章制度、有限合伙协议等。律师从设立、运行、表决机制、责任分配、利益分享、经营期限、投资退出、终止等进行完善的法律设计。6、参与办理私募股权基金的审批和注册登记等,规避基金
7、设立的法律风险。7、参与主体的资格审查。审查投资主体的法律资格、授权范围,董事、高管及合伙人的资格审查。8、协助基金份额的变更、转让。律师对基金引入新的投资人或将原有投资人的份额转让,协助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变更手续。9、受聘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外聘法律专家委员,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就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提出专业意见。10、资金安全性的审查。协助建立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本系,律师协助审查基管理人的权限职责,评估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11、监管的设计。协助基金建立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8、12、及时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重大变化对基金运营产生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方案。13、协助基金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二)投资项目筛选审查阶段本阶段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投资人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其内容主要包括:1、协助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项目和投资机会。2、协助进行项目初审。律师对企业提交的商业计划书或融资计划书及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目标企业初步实地考察评估,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3、参与谈判协商,确定和保障投资商的投资权益。4、协助签署投资意向书及备忘录,及时巩固谈判成果。5、协助制定保密协议,对洽谈过程中各方的商业秘密如财务数据、企业战
9、略与规划、重要合同、客户名单等采用相关措施加以保护。6、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范围包括被投资方主体合法性,财务与税务,公司治理结构及团队,劳动用工,资产资金,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合同与协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诉讼与潜在诉讼,行业法律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业不同、企业发展期不同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调查侧重点,避免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7、设计投资模式,起草与洽谈投资协议。协议包含投资金额、充分稀释后的股权价格与股权形式、股份的优先权、投资的前提条件、反稀释条款、回购条款、保护性条款等,并设计公司的财务结构与治理结构,投资人的股权比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各自权责与制衡
10、机制,管理层的股权与期权安排,对赌条款等。8、根据投资模式,起草并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9、协助投资协议的签署及执行。律师协助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后,协助向各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完善协助办理包括被投资企业与投资人的交接手续、人员派驻、材料交接、资产清点等相关手续。(三)管理投资项目阶段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后,律师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助私募股权基金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管理。此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有:1、提供投资调查分析,为企业产品市场前景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的服务,帮助目标企业确定市场定位。2、帮助目标企业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并且作为代理人协助客户与潜在的合作者进
11、行接触,参与谈判,促成双方的合作。3、协助投资方进一步完善被投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调整董事会的组成及投票权,高管人员的推荐,财务人员的派驻,以及未能达到预定业绩时治理结构的变更。此外,律师可以协助设计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加管理层持股计划,来实现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控制。4、帮助投资方审核目标企业新修订的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的规范运作的文件,以督促目标企业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框架。5、提供商标注册及保护、专利申请及保护服务,协助目标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协助企业主张相关权利。6、代表投资方行使投资权益,参加董事会,对资产进行监督并协调投资
12、各方的利益关系,制定投资收益分配方案。7、针对拟上市的目标企业,协助目标企业上市,设计上市方案。8、受聘为目标企业的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目标企业的整合及规范工作。(四)退出阶段风险资本的退出主要包括公开上市、收购兼并、回购、清算等几种方式。在投资项目运作成功后,律师将为资本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项目上市、收购兼并等整个过程,协助投资者最大程度地收回投资。这里相关的工作包括:1、谈判协商,起草审阅各种交易文件。2、论证各种退出模式的利弊、协助选择具体退出模式。3、拟定整个退出程序方案,制作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对退出程序、篇三:基金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经典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盈字第号营业执照号:电
13、话:传真:邮箱:地址:邮编:律师事务所鉴于甲方业务经营活动中需要乙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1.1就甲方基金设立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和法律咨询意见,包括电话、邮件咨询及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1.2为甲方基金设立阶段提供核心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授权规则、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业绩报酬支付协议、银行托管协议、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债转股协议、委托贷款协议)、日常规章制度等。1.3根据基
14、金业协会规定,为甲方基金设立过程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变更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4针对基金设立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基金设立的法律要求;1.5针对基金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项目投资人招投标法律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审查、特许经营项目投资阶段及运营阶段全程法律服务。1.6为甲方提供法律指导及法律培训。第二条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经双方协商,乙方指定团队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具体负责双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并就甲方法律事务对甲方直接负责.若专项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办理甲方委托事宜,乙方可指定其它律师办理,甲方对此应予理解和配合.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对案件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三)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定期听取甲方意见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四)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法院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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