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幼儿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现特与各幼儿园签订如下责任状:1、各幼儿园校长或园主为本园(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观念,将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 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坚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2、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和措施到位。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幼儿园“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档案。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
2、全教育让幼儿树立安全第的思想,通过幼儿园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幼儿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使师生达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目标。4、重视幼儿园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观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5、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幼儿园设施进行排查,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临近街道的幼儿园门口,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针对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禁止无证驾驶。7、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8、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岳阳县城关镇中心学校 责 任 单 位:校长: 责任人签字: 201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