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二、 促销员的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2、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
2、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4、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
3、效率。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10、 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11、三、 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促销员的考核(一)上班的规定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
4、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二)休假、请假的规定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
5、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四、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五、 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
6、理。2、因违反超市规定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工安机关处理。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六、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月 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篇二:促销员劳动合同(通用)新版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7、姓 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2 2、甲方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资。3、乙方的带薪假期和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病需要休息的,应当出具医院的病假证明,并按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甲方要求审核复查的,乙方应当配合。4、甲方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乙方的出勤情况,每月与乙方核对,并由乙方签字。四、劳动报酬1、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乙
8、方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 元。甲方每月日前将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本人(含甲方通过银行纳入乙方工资专用账户),并同时提供乙方的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双方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确定。(1)集体合同;(2)工资集体协商协议;(3)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4)4、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
9、期内支付乙方工资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5、甲方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31、甲方应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作规范,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
10、务。2、甲方依法制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3、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劳动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依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六、劳动纪律1、甲方应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其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1、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定程序,并经公示或告知,为乙方知晓。七、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属于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2、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逐步提高乙方福利待遇。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为乙方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八、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
12、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2、甲、乙双方订立、解除、终止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当乙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除乙方书面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未与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二倍的工资。3、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4或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13、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的同时支付。4、本合同期限履行结束后,甲方未及时与乙方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乙方仍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它条件继续履行。5、甲方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的,双方应当协商,协商不成的,视为甲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2、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3、双方解除本合同以及终止本合同不再续
14、订的,甲方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按照每拖延一个月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当地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4、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数额或计算方式为。(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培训费用。未约定服务期或不符合约定服务期条件而约定的,本款填写无效)十、商业秘密1、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乙方的工作岗位不符合商业秘密范畴的,协议无效)。2、双方签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的 月之内(不超过24个月),不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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