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1目 次目 次 I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一般规定 25 夯管施工 36 质量验收 77 安全与文明施工 10附录A (推荐性附录) 夯管施工记录表 11参考文献 14I前 言DB11/T XXX非开挖地下管线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分为三部分:第1部分:水平定向钻施工;第2部分:顶管施工;夯管施工;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北京市非开挖技术协会组织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非开挖技术协会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燃
2、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恺艺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创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隆科兴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孝春 张国京 王远峰 王水宋俊廷 金东星 赵荣增 张海梁黄满虎 于梦华 郑仔弟 方依文 张 雁 闫小南 张学工 张丽莉 张姗磊II引 言随着地下管线非开挖技术应用越来越广, 地下管线非开挖施工及与其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都需要尽快编制、发布非开挖技术标准。 鉴于目前非开挖技术在国内还处于发展阶段,施工设备的智能化程度不尽相同、各种管线的施工要求存在特殊性,本标准以规定各类管线的通用要求为主,兼顾考虑各类管线施工的
3、特殊性,尚不能对所有的地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特点和要求详尽描述。随着非开挖技术的发展,本标准尚需不时进行修订。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非开挖技术协会联系。III地下管线非开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1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夯管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一般规定。本部分适用于非开挖地下管线夯管法铺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夯管施工、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附录和参考文献。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4、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86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3793-1992 直缝电焊钢管GB/T3091-200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SY/T5037-2000 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DBJ01-47-2000 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13-2004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87-2005 北
5、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8-2005 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11/383-200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1-9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11/489-200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513-2008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JGJ/T111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程CJJ8 城市测量规范JB/T 10547-2006 气动夯管锤13术语和定义13.1夯管施工 pipe ramming 应用夯管设备,将待铺设的钢管按设计路线夯进的施工方法。13.2夯管锤 ramming hammer以气压或液压为动力,通过
6、配气或配油机构产生冲击力的机械装置,一般为低频气动冲击锤。13.3起始工作井 drive pit为安装夯管设备并进行夯管作业而开挖的地下工作空间。13.4接收工作井 reception pit为接收管线和清理管内积土而开挖的地下工作空间。13.5管靴 pipe shoe用于切割土体、减小钢管摩擦阻力,设置在待铺设钢管前端的环形部件。亦称为切削环。13.6撞击环 ram ring , add-on cone用于传递冲击能量的钢质锥形接头。13.7排土锥 soil removal adaptor排土锥置于夯管锤和撞击环之间,用于排除被铺设管线中部分弃土的部件。亦称为出土器。13.8带爪卡盘 cla
7、mping chuck安装在锤后端,用于固定夯管锤的部件。13.9张紧带tensioning strap安装在带爪卡盘两侧用于固定夯管锤的部件。14一般规定14.1夯管施工宜用于自来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排水等市政管线套管的铺设。14.2夯管施工用于给排水工作管时,除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GB50268执行。14.3夯管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施工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4.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14.5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
8、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14.6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人员的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交底,对管线施工段进行地质核查,复核施工影响区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各类管线的位置。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批。14.7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工程条件,现场地质及水文条件,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各类管线的位置;编制依据和原则;施工部署: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与人员部署,机械调配计划,工期计划,材料计划;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平面图、纵断图,施工方法及工艺,量测
9、监控、对被穿越管线和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等;冬雨季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14.8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临时水准点和管道(线)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应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临时水准点、管道(线)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开工前应校测既有管道(线)、建(构)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14.9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9的规定,并应满足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要求
10、,对有特定要求的管道(线)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表4.9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项 目允 许 偏 差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平地(mm)山地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直接丈量测距的两次较差 注: 1. 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2. 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14.10工程所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焊接钢管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GB/T13793-1992、GB/T3091-2001或SY/T5037-2000的规定。钢管验收时应检查每批钢管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对外观尺寸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14.11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
11、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14.12承担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14.13穿越铁路、公路、河道等施工时,应满足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的要求。14.14与自来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排水等地下管道(线)交叉及顺行施工前,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14.15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14.16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规定对工程
12、质量进行管理。14.17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夯管施工现场应使用全封闭围挡。14.18夯管工程设计超过六个月未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或设计。15夯管施工15.1适用性规定和要求 夯管施工仅适合夯入直线钢质管道(线),长度不宜超过80m。当卵砾石地层或杂填层中最大块状物尺寸大于0.3倍的钢管直径时不宜采用夯管施工。穿越道路等设施时管顶覆土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专业管线相关规程且满足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的要求。当无设计文件或规程、管理单位无要求时,管顶覆土厚度应大于1m。5.1.4 夯入管道与建构筑物基础、相邻管线的间距应考虑夯进
13、偏差;符合设计文件、专业管线相关规程且满足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的要求,当无设计文件或规程、管理单位无要求时,符合附录A的表A.3夯入管道与建构筑物基础及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离。5.1.5 夯入钢管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宜按表5.1.5执行:表5.1.5 夯入钢管的壁厚夯入长度L(m)管外径D(mm)2 钢管壁厚(mm)不含卵砾石或杂填土地层最大粒径不大于钢管直径的30%的卵砾石或杂填土地层L35D3256.312.5325D6307630D8139814.2813D1219D1219121635L601014.21219D1829D18292060L8017.5225.1.6 夯管施工应根据管径、夯管长度、地质条件等选择夯管锤型号,夯管锤参数宜按表5.1.6执行:表5.1.6 夯管锤外径夯管锤外径(mm)1802183501842045020420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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