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那天开始,网站内容不断删至空白、在线客服头像不再亮起,只剩下“热烈庆祝众贷网盛大上线”的红色标语孤零零挂在上方。半个月后再次搜索众贷网,点击打开网页只会提示错误,表示域名无法解析,众贷网就这样彻底消失在公众视野。没有了众贷网的网络贷款平台还没来得及恢复平静,就在 8天后,城乡贷在其网站挂出歇业公告,表示“城乡贷网站即日起歇业。在此之前惟一一名投资者的本金加利息都已提现”。不到 10天,两家网络平台相继宣布破产、歇业看似“巧了”,实则是情理之中。对于破产的原因,众贷网公告称“由于管理团队经验的缺失,造成了公司运营风险的发生”。一位在“众贷网投资人维权群”中的投资人王先生(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2、,“其实在当时投标之前自己就有些疑心,一方面是在运作中的网站相当冷清,连续多天都挂着同样的标语,感觉经营很惨淡,另一方面在线客服相当不专业,连普通的投资人都不及,只能用一些模式化的语言去回答”。这仿佛也印证了管理团队经验缺失的表态。不过,对于“圈内人”来说,网贷平台倒闭并不是个例,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在众贷网和城乡贷之前,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多家网贷公司先后曝出跑路丑闻。就像市场人士说的那样,“众贷网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还有大量的网贷公司正在重复着众贷网的玩法”。然而,网络贷款公司为何接二连三倒闭,这其中存在的问题引人深思。统计显示,目前国内线上和线下 p2p模式的小额信贷服务公司已达 2
3、000多家,然而其中良莠不齐,很多平台可能只靠几千块租来一个系统或者几个大学生租个房子、几张桌子、几台电脑就成了一个网贷平台。而众贷网这类 p2p网贷公司,虽然注册资金达 1000万元,但其只是花了 10元购买的网站模型,这种过于简朴堪称“简陋”的运营模式不禁让人生疑。参与者鱼龙混杂 众贷网、城乡贷等 p2p平台的不幸夭折,映射了国内网贷市场的混乱现状。我国p2p网上借贷平台自 20 xx年兴起,彼时一年成交规模约为 2000万元。而截至目前国内已有 2000多家 p2p网络借贷公司。根据安信证券的报告,20 xx年以来整个网络借贷行业的成交量估计将高达 200亿元。短短六年光景,p2p市场交
4、易量增长约千倍!事实上,p2p这一概念是舶来品,其英文 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网贷公司只是扮演了“媒人”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互相展示与借贷的平台,由于进入门槛低,审批手续比较简单,难免出现浑水摸鱼的乱象。据不完全统计,20 xx年以来涉嫌跑路的网贷公司,就有贝尔创投、天使计划、淘金贷、给力贷、蚂蚁贷、众贷邦、优易贷等。网络贷款目前还处于自由发展期,国家没有具体的法律政策来监督管理,准入门槛低是造成 网贷行业鱼龙混杂的一个主要原因。有句话网民们耳熟能详,“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正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为 p2p这一市场带来了更多的真假莫辨。有恶意卷款跑路的
5、平台老板、经营不善而致倒闭的倒霉创业家、故意借钱不还的老赖而最受伤害的莫过于出借资金的投资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p2p网贷行业的整体增速很快,平均每天有一家平台贷网站上线。与高速发展不相匹配的是,p2p网贷行业在信息披露、宣传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不少 p2p网贷企业涉嫌超范围经营,在异地经营、担保资质等方面也存在较多漏洞。“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 p2p网贷名义,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黄震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副所长、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被称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的杜晓山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2p平台的本质是提供居间信息服务
6、,借贷行为是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行为。而目前国内 p2p平台不是纯粹的信息服务者,而是将投资者的钱放在 p2p可以控制的账户中,一些居心不良的平台以此实现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的目的,这显然是触犯了法律。“个人之间的借贷交易资金原本应该在个人账户之间直接支付和结算,但目前 p2p平台为了方便交易,都在机构自有账户中为客户设置了虚拟账户,客户资金是经过机构账户在支付结算。在这种支付结算方式下,无论是机构道德原因还是经营不善导致的机构倒闭和资金亏空,都有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甚至,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这种支付结算方式也为庞氏骗局提供了便利条件”。白澄宇补充道。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
7、示,p2p市场目前现状是真假难辨、鱼目混珠、浑水摸鱼。真正的 p2p只是为个人间借贷提供中介信息服务。由于网贷平台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完全靠 p2p平台老板们的道德约束保证业务的合规性,道德风险是存在的。近年来关闭或跑路的 p2p平台,不是恶意欺诈就是缺少基本的谨慎负责态度。有投资者爆料,网贷平台购买或租用模板的费用并不会很高,一些小型的 p2p网站没有很高的运作资本,花几千元就能租用一个模板,稍加改造,就能上线运营。然后制作一套假公司证件或套用其他公司证件,凭此注册一个域名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接着就给网友类似于“秒标”的好处,投资者上钩后将资金打入网站在第三方平台的个人账户中,最后将
8、资金提取出来直接跑路。众贷网的模板就出自于另一家 p2p平台贷齐乐。当初,贷齐乐还曾将这一事件作为营销新闻发布在官方网站上。然而,在众贷网倒闭之后,贷齐乐迅速删除了这 条新闻。界定不清监管缺失在采访过程中,多位专家表示,国内的 p2p市场界定不清,本来只是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搭建一个平台,但是很多网贷公司已经介入到交易本身。对比了国外的 p2p网贷公司与国内的网贷平台发现,在为借款人放款时,借款人需要向小额贷款机构提交自己的信用证明以及借款用途,小额贷款机构再和网贷公司合作,由网贷公司将贷款审核后将公开信息公布到网上,一系列流程都相对严谨。国内的网贷公司一方面没有牌照,另一方面也没有任何机构对其
9、进行监管,所以风险就会不断地积聚。其实,p2p网贷平台本身就有些界定不清、概念模糊,p2p网贷平台必须是基于互联网并使用 p2p技术的信息中介机构;不能把所有“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行为都称之为 p2p借贷,更不能接受“纯线下 p2p”之类蒙人的说法。另有 p2p业内人士表示,严格来讲,p2p是利用互联网和点对点信息技术开展的个人之 间的信贷交易,平台只是工具和信息服务中介。线下是开门店,若以非开放的后台互联网和点对点技术运行,也还算是 p2p,但成本比线上大,但却很难盈利,所以如果给 p2p平台更大的业务范畴,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参与。其实,p2p网贷公司属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
10、行业,目前各家网贷公司的管理模式也是风险自控,颇有 “各家自扫门前雪”的意味。一位网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网贷处于自由发展时期,国家没有法律法规来监督管理。从我们自身来讲,就是更严格的审核借款人的信用和资质,加强信息披露,也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监督。其实我们从业者很希望有机构来管理,或者进行一个范围的界定”。据了解,网贷公司最关心的也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问题。央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支机构尽快选取首批接入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正式成为央行完善健全征信系统的新监管对象。不过,这两年非常火爆的 p2p网贷业务,却仍游离在央行征信系统之外。
11、目前,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库已经收录了超过 1800万家企业和 8亿的个人信用信息,但 p2p网贷公司并不在建设范畴。回归到最后,还是因为 p2p网贷公司的身份问题。如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都算金融服务机构,是金融行业,但是 p2p这些目前定位不是金融行业,也不是金融服务公司,仅仅是互联网的信息服务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为了防范风险,目前 p2p网贷业内正在自建征信数据库,有多家公司已经联合建立了一个违约借款人的“黑名单”,以此让 p2p网贷公司识别风险。亟待纳入征信系统 除了一小部分借着 p2p的名头,行诈骗、非法集资之实的不法之徒,大部分 p2p平台仍是小心经营。而最为常见的风险是借款人无法偿
12、还贷款,在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欠佳,征信系统无法覆盖所有个人和依靠征信信息服务的机构时,信用风险就尤为严重。p2p平台已经发现一些在多个平台上恶意借款不还的个人。有投资者表示,“很多骗子混进来,不知道网站是怎么审核的”。对于大部分有责任心、运作正规的 p2p平台建设者而言,当前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尽快得到正式身份,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一位 p2p负责人表示,“如果 p2p网贷公司借助权威的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所有银行贷款与抵押物的抵押状况,就能降低借款人的恶意违约风险”。事实上,由于现在 p2p平台无法直接调取个人征信信息,一些网站为了降低风 险,需要借款人前往银行调取其个人“央行征信”报告的纸质材
13、料,再将材料信息录入到 p2p平台的数据库中。最终平台方进行个人征信评级分析,进而确认该用户的可贷款额度等。这一流程虽然对 p2p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但在实际中,用户自己调取征信记录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对用户的使用体验影响很大,如果网贷机构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统,那么 p2p平台在做个人征信信息评级时只需要直接调取用户央行征信信息即可,简便了许多。这份全称为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p2p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非常严苛,不仅对出资人、借款人、资金管理、退出机制乃至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还规定按季度和年度提交业务报告,以建立起完善的征信系统。此外,公约还将防范变相
14、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当做了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约束。我们有一个明确规定:除了每季度要提交业务报告以外,一年至少要有一次外部审核。这部分内容,我们会在保护商业机密和客户权益的前提下,向监管部门、央行征信中心和签约机构内部完全公开。可以说,签署了自律公约的 p2p机构,都是有愿望和决心自律、互律的网贷平台。由于 p2p平台并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对于借款人的征信记录大多采取网下自我调查的方式,但难以确定调查内容是否充分、真实。去年,上海也曾曝出过某 p2p公司借助一家商业银行查询 3.2万名客户征信记录的事件,这正是由于 p2p缺乏有效征信查询手段,只得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查询。“加入p2p行业自律公
15、约的平台,可以与央行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共享彼此之前的客户信息,减少同一客户在多家 p2p平台大额借款的风险。”杜晓山表示,“监管部门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将 p2p平台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出台 p2p市场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同时明确 p2p监管主体,让这一市场健康发展”。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力度,对寄生在 p2p市场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企业进行监管,比如进行资产证券和担保,甚至吸收公众资金的 p2p机构。篇三:p2p管理暂行办法要点 p2p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要点归纳 本草案从网络获得,现整理为要点,整理人对草案的真实性不负责。整理人不承担传播草案相关法律责任。p2p定义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其他渠道为辅助手段,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和信用信息评分等业务服务。监管机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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