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表示一个确切的量。如:0以及有些题目中的基准,比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0米就表示海平面。1.2 有理数1. 有理数的概念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3,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2. 有理数的分类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按正、负来分 正整
2、数 正整数 整数 0 正有理数 负整数 正分数有理数 有理数 0 (0不能忽视) 正分数 负整数 分数 负有理数 负分数 负分数总结: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3.数轴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
3、点表示。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5.a可以表示什么数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
4、数)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5.绝对值绝对值的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的绝对值是0.可用字母表示为: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0。可归纳为: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a0,0 ,b0,c0, a-c0, b+c0,所以|a|=a ,|b|=-b, |c|=-c ,|a-b|=a-b , |a-c|=a-c ,|b+c|=-(b+c)=-b-c3
5、.绝对值的性质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0),则x=a;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a|=|a|或若a+b=0,则|a|=|b|;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a|=|b|,则a=b或a=-b;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已知|a+3|+|2b-2|+|c-1|=0,求a+b+c的值因为|a+3|0,|2b-2|0,|c-1|0,
6、且|a+3|+|2b-2|+|c-1|=0所以|a+3|=0 ,|2b-2|=0 ,|c-1|=0 即a=-3 ,b=1 ,c=1所以a+b+c=-3+1+1=-1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1)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2)正数大于一切负数;(3)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大的反而小;(4)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5)-1,-2,+1,+4,-0.5,以上数据表示与标准质量的差,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5.绝对值的化简当a0时, |a|=a ; 当a0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
7、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a|=5,则a=土51.3 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加法交换律:a+b=b+a加法结合律:(a+b)+c=a+(b+c)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
8、结合法”;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3.加法性质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当b0时,a+ba 当b0时,a+ba 当b=0时,a+b=a4.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8)+(-7)+(-6)+(+5)=-8-7-6+5.和式的读法:按
9、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原式=-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6.6)+(-5.2)-(-3.8)+(-2.6)-(+4.8)原式=(+6.6)+(-5.2)+(+3.8)+(-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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