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9.48KB ,
资源ID:14635596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463559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答辩状Word文件下载.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答辩状Word文件下载.docx

1、因被答辩人诉 XXX市人民政府撤销原 XXX市郊区人民政 府颁发给答辩人第 1988-XX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 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一、1988-XX 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 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原系 XX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 1950 年从 XXX 村迁往 XX市,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 XX 市市居民至今。1975 年被答辩人之子 XXX从 XX 生产建设兵团返回 XXX 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 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 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 XXX

2、 明确表示: “ 有钱你们早 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 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 没意见。rdquo; 答辩人与其丈夫自 1976 年至 1982 年,历 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 在 1983 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 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1988年原 XX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 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 XXX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 且被答辩人在 XX 市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 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 件。而由于答辩

3、人一直系 XX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 原 XXX 市效区人民政府于 1988 年 11 月 30 日向答辩人发放了 1988-XX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 下。根据 1987 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 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 ( 镇) 人民政府批准 ;… 。;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 会收回。 及第四十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 & 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 1988 年土地重新丈量 登记

4、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 XXX 村民委员 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 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 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 1988-XX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 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 权。、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1、2000 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 被答辩人专程从 XX市赶 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 XXX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 在村里买楼一事。XXX 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 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

5、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 购买了现在居住的 XX 号楼住宅,之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便收 归集体。后被答辩人于 2002 年春节回来之际,答辩人之夫 XXX 又曾向其提及此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 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及第四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 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6、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 年提起诉讼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对 1988 年原 XXX 郊区人民政府将 1988-XX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确权在答辩人名下这一事实至 少在 2000 年就已明知,而被答辩人于 2008 年才提起行政诉 讼,显然不符合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已超过起诉期限。2、退一步讲,被答辩人即便于 2008 年才知道 XX 号宅 基地使用权证已确权在答辩人名下,被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诉 讼亦不符合起诉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溯及

7、 力不能及于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 条的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答复如下: 行政机关在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即 1990 年 10 月 1 日以 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 的,其起诉期限的计算应当适用本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最高法院在承认四十二条溯及力的 同时,对溯及时间也做了严格的限定,即只有在 1990 年 10月 1 日以后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才是可诉对象而原 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

8、 1988-XX 号宅基 地使用权证是在 1988 年,是在 1990 年 10 月 1 日行政诉 讼法实施之前。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施行前法 律未规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批复如下: 行政侵权行为,案发在行政诉讼施行之前,当时的 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受理此类案件, 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的条 件,即便被答辩人认为其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也只能通过当 时的法律法规主张权利,而不应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三、 被答辩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被答辩人参加工作后于 1950 年从 XXX村迁往 XX 市,将 农业户口变

9、为城镇户口,作为 XX 市市居民至今。因此,被答辩人早已不再是 XXX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且 其在 XX市市拥有住房。被答辩人请求撤销 1988-XX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 宅基地确权在他的名下,违背法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对所争议的房产及土地均无任何 权利,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二) 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之规定,被答辩人的起诉应予驳回综上所述,答辩人作为本村村民,自筹资金重新建房,

10、 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取了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 用权证,其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被答辩人在没有村集体成员身份及已经拥有住房的 情况下,鉴于目前房价的迅猛攀升,受利益的驱使,不顾及 父子感情和法律的权威,肆意编造谎言,已严重侵害了答辩 人的合法权益。且被答辩人根本不具备诉争土地及房产的诉讼主体资 格,原 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事 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此致XX区人民法院 XXX二 XX年XX月 XX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区别【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 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

11、的 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 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如他人之间对民事权益、经济权益有争议没有形成诉讼 的,属于诉讼外的争议,诉讼外的争议如果侵害了第三人的 利益,第三人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但不是要求参加诉讼。因为诉讼尚未开始,谈不到参加诉讼的问题,只有在他 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经济权益的争议已经形成诉讼,而诉讼 程序又在进行中,第三人才能参加诉讼。( 二 ) 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独立 的实体权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全部 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2、 ; 一种是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至于第三人对于原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真正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的独立请求权,则需在审理终结后才能确( 三 ) 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 被告。不以双方当事人共同被告,只以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而 与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一致的,则非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既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 立请求权,那么本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实质上也就是和第 三人的权益发生矛盾,不论原告一方胜诉或被告一方胜诉, 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针对双方当事人。以他们为共同被告,自己则处于原告的地位,享有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一切

13、诉讼义务。( 四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必须交纳 诉讼费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六条规定: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 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 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审判实践中,有一些审判人员,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申请参加诉讼,没有通知其交纳诉讼费用,就对其诉讼请 求予以审理,这种做法应予纠正。( 五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正在进行诉讼的双方当 事人为共同被告,对他们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有独立的请 求权,提出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

14、五十六条之规 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六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 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 理。( 七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 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 为另案原告, 原案原告、 被告作为另案被告, 诉讼另行进行( 八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时间,必 须是在他人的诉讼程序开始之后,终审判决之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一审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合 并审理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进入 二审程序之中,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二审法院查明确系有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 定,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 重审。( 九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承 担原告的诉讼义务,有权提起上诉。( 十 ) 正确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 的第三人。审判实践中,在个别情况下,第三人有时既可作为有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作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体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