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条 本办法涉及相关财务制度及审批权限,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人员或部门,公司有权撤换其项目负责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置。第五条 项目规模:合同额50万元以下定义为小型项目,50万元及以上定义为大型项目。第二章 项目管理计划第六条 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责任人、完成时间。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各工程部自行获取的项目,由工程部经理确定项目负责人;其他渠道获取的,或合同额超过300万元的,或国际项目,需由分管领导确定项目负责人。第八条 项目利润率:项目原则上保证净利润率不低于8%,否则需经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后报公司总
2、经理批准。第九条 项目档案:项目档案由各工程部负责整理,档案必须完整,小型项目必须保证合同流程符合规范,大型项目必须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ISO9000体系要求,否则所有项目不得进行结算。项目全部执行完毕后,项目档案(含电子版)移交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三章 市场行为规范第十条 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见公司项目报备制度)。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受公司统一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违纪,不得损坏公司形象及利益。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是在招标方注册的登记人及公司法人代表惟一委托授权人,负责行使投标及谈判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投标文件
3、的编写,必要时,项目经理可提请部门经理组织专题讨论或约请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写,相关部门必须按照专题会的要求,如期、保质地完成任务。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的投标、议标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第四章 勘察设计规范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现场勘查及测量,事先拟定勘查记录表,并齐备相关测量工具和仪表。第十六条 勘查过程中,应填写详尽的勘查记录,并尽可能拍摄图片或绘制草图。第十七条 勘查过程中,应积极寻求用户配合,做到“了解-查看-测量-记录”四位一体,力求勘查结果严谨,可信度高。第十八条 勘查结束,项目经理应及时对勘查资料归档整理,纸档存入工程档案盒,电子档存入专用子目
4、录并以此作为设计依据。第十九条 勘查结果有疑义或不明之处,应进行补充勘查。第二十条 勘查过程中使用的仪表,其合格证、计量报告等应存入工程档案盒,以备查验。第二十一条 项目勘察需配备专用仪器设备,全面了解现场情况,确保勘察数据准确可靠,能够完全满足设计需要。第二十二条 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必须分别经过公司内部评审,大型项目的图纸、方案还需经过当地气象行政许可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防雷设计不得实施,否则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业主方要求不得第三方审核的情况除外)。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方案的编制,部门经理负责设计方案的审批。第二十四条 完成设计方案初稿后,应通过内部交流、用
5、户沟通、专家审核等形式对方案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稿。第二十五条 正式稿实行“一报批、二归档、三会签”制度,首先要报部门经理审批,其次要及时归档(纸档存入工程档案盒,电子档存入专用子目录),再次是对所有设计图纸进行会签。第二十六条 设计方案经多次修改的,应以备忘录形式标注每次修改时间、意图以及重要的修改内容,并分别保存电子档,以备回溯。第五章 合同管理第二十七条 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流程(见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合同审批流程)。第二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直接责任人,有义务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核对,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第二十九条 重大项目的关键条款应咨询有关专家以及公司的法律顾问。第三十
6、条 合同条款的拟定应遵守合同法,其中有关施工条件、工期、现场配合、付款方式、质保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尤其应特别关注,必要时应反复与甲方协商,在能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形成对我方尽可能有利的条款。第三十一条 经审批的合同必须注明签订日期,被授权人需签字。第六章 施工组织规范第三十二条 与甲方协商,尽快结算首付款,同时确定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及现场配合细节。第三十三条 按设计方案编制一系列管理表格,如:施工计划、任务书、施工进度汇总表、内部验收表、施工人员一览表、领料及退料表、施工方自购材料一览表、施工完成情况评分表等。第三十四条 组织施工队,签订合作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将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
7、号码登记到“施工人员一览表”。第三十五条 安排施工监理或现场技术指导。完成岗前技术培训,包括:施工内容、技术要求、工艺要求等。第三十六条 按施工计划将设计方案、工艺文件、任务书、领料退料表、自购材料表等装订成册,通知相关施工队前来领料并按时进场施工。第三十七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或技术指导应切实对工程质量负起责任,除技术把关外,还应携带相机对施工全程进行跟踪拍摄,隐蔽工程尤其不可放过。这些图片将有助于非现场人员了解施工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并为日后竣工验收提供依据。此外,应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防止人员和设备收到侵害。第三十八条 施工完毕,任务书上应有施工队长、施工监理、用户三方签字确认。施工队
8、自购材料应填入自购材料表,并有相关票据和施工队长签字。离场前,应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料,作业现场不允许存有工程垃圾。第三十九条 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及时完成如下善后工作:收回经过签署的任务书,向监理人员及施工队长了解施工情况并在相应表格中做记录;清点余料入库并填入领料、退料表;收回施工队自购材料表,加以核实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结算之用;整理竣工图片及相关资料。第四十条 发现工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过现场讲解、培训等形式解决,避免大面积返工、施工材料浪费、工期延误等不利局面出现。第四十一条 可能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进行内部验收,及时发现施工中不满足设计要求、工艺要求的问题并立即
9、整改。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应不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现场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以便迅速解决,确保工期。第四十三条 视需要,项目经理可陪同用户进行中期验收,向用户详解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管理和安全落实情况,体现公司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第七章 材料采购规范第四十四条 根据设计方案及预算,拟定待购物料及工具清单。遵循零库存原则,采购数量宁缺勿多,贵重材料尤其应把握这个原则。第四十五条 器件类产品,必须从遴选的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供货价格已事先商定,无需询价,只需了解产品供货情况、供货时间以及交货方式即可。贵重耗材类产品随行就市,需要询价,货比三家,应尽可能从规模大、资信好的供应商处采购
10、,并且所购产品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其他辅助性材料和工具等,采购条件适当放宽,把握原则是:尽可能选择专营店采购,价格要平实,且能够出具合法发票。第四十六条 询价完毕,填写“采购审批单”报批。审批权限视采购额而定,参照财务相关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 获准后,按可能发生的采购点的数量领取相应数量的支票,安排车辆,两人同行,实施采购行为。第四十八条 采购完毕,项目经理负责按照采购审批单,对所购物料进行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等例行检查,发现残缺、错漏、手续不全等情形,应及时追讨或退换货。第四十九条 清点完毕,应办理入库手续,并妥善仓储。第五十条 出于工程质量和管理方面的考虑,防雷器件和铜材等作为主材应统一
11、采购,原则上不允许施工队自购。施工前,请施工队前来领料,同时办理相应的出库手续。第五十一条 及时履行财务结算手续,相关清单及票据底联归档。第八章 竣工验收及售后第五十二条 打印经过核准的设计方案,赴当地防雷装置检测中心,具体商议检测事宜,包括检测费和检测时间安排等。第五十三条 按照检测日程,全程陪同检测中心完成检测,并做现场讲解。具体检测内容与核准的设计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第五十四条 检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常会以口头方式告知陪检人员,问题较多或较复杂时,会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经理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应尽快安排二次施工进行整改,随后再次报检,直到存在的问题一一解决。第五十五条 检测结束后,项
12、目经理在接到通知的当日,按事先商定的检测费,办理支(汇)票,赴防雷装置检测中心缴纳检测费,并领取检测报告。第五十六条 编制与核准方案内容一致的报验材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将检测报告、申请表一并交用户,其中申请表要经用户签字、盖章。第五十七条 报验材料递交当地行政许可中心,签字确认并领取受理回执。第五十八条 验收通过后,在约定日赴行政许可中心,签字确认并领取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时,应按照验收意见逐条做出书面陈述或澄清,必要时补充证明材料。第五十九条 整个项目均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总体情况介绍,设计变更说明;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13、,施工组织、管理情况说明,施工内容、施工工艺、施工结果说明(配实物照片),施工结果示意图(绘图),决算总览,分项决算,其他说明等。第六十条 竣工报告编制完毕,项目经理负责整理成册,交付印刷。必要时,刻录光盘,将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报审、报验、预算、决算、现场照片、幻灯片等所有相关资料一并打包归档。第六十一条 项目经理负责将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光盘资料等一并提交给用户。第六十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完成工程尾款结算(通常会扣除占合同额5%的质量保证金)。第六十三条 完成与设备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的结算。第六十四条 对施工队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施工质量、施工中出现问题的程度,整改所需的额外的管理成本等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分结果以及施工队自购材料表的记载,完成与施工队的结算。第六十五条 项目经理负责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承诺(在限定时间内为无偿服务,此外为有偿服务)。第六十六条 项目经理负责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收集用户反馈。必要时,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接受用户咨询。必要时或合同约定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服务。第六十七条 工程项目结算前应将项目档案整理齐全交到办公室存档,否则,项目不与已结算。办公室收到后,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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