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和体育的新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二、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一)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二)修业年限;(三)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四)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五)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三、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专业规范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学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
2、面的全面要求,体现体育大学的培养特色。四、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考虑体育特点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安排承上启下的原则,计划制定与教改研究相结合的原则等。五、教学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制定,其一般程序是:(一)各系在广泛调查社会、经济、科技和体育发展对人才要求变化的基础上,论证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二)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三)教务处提出学院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四)各系主持制定相关专业
3、的教学计划方案;(五)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审议各专业教学计划方案;(六)主管院长审核签定后下发执行。六、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全面修订教学计划的程序同制定教学计划的程序。对教学计划中个别课程教学时数、时间安排及课程的增减等进行的调整属于对教学计划的微调。教学计划微调的程序是:各系提出微调相关专业教学计划的必要性报告;教务处同意后各系主持微调相关的教学计划;教务处审议微调后的教学计划;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后下发执行。七、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一)教务处编制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场所安排、考核方式等;(二)教师和有关部门编排单项教学环节组织计划,如运动场馆安排计划、实验教学安排计划、实习计划、论文计划、军训计划、社会实践计划等;(三)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