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强大,覆盖面最广,技术先进,具有网点和网络的双重优势。结算效率高,并且结算成本更加低廉,符合现代企业资金管理高效、安全的要求,中国农业银行的结算产品多且具有个性化。国内、国际银行结算业务:国内结算业务:1、大额支付业务:利用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农业银行内部的网络系统连接,能帮助企业实时处理全国异地、同城跨系统贷记支付业务,业务范围包括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其特点是往账实时发送、来账实时到账。2、跨中心汇兑业务:能为企业处理全国范围内农行系统之间的资金汇划,普通汇兑资金次日到账,加急汇兑资金实时到账。3、网内往来业务:能为企业处理全省范围内农行系统之间的资金汇划,资
2、金实时到账。4、广东金融结算服务业务:能为入园企业实时处理广东省范围内跨系统本外币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以及广东省与香港地区的外币贷记支付业务的应用系统。国际结算业务:农业银行加入环球金融电信协会SWIFT网络,装备美联社、路透社的金融信息终端,与全球8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代理业务的机构已达到3623家,在其总、分行开立了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等世界主要货币的海外清算账户,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及时到账。中国农业银行主要的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包括:进口项下的汇出汇款、进口开证及其项下的提货担保、进口代收;出口项下的汇入汇款、来证通知、出口押汇、出口托收、出口保理、福费廷。非贸易结算业
3、务包括:各项专利技术转让、股息红利、利润、佣金、广告费、差旅费、保险费、外籍员工工资等和员工私人符合规定的汇出汇入款等。中国农业银行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由最初的农村信贷、结算业务,发展成为品种齐全,本外币结合,能够办理国际、国内通行的各类金融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
4、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2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特色的国有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境内及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有以下几个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为客户的对外交往活动提供汇款、托收、信用证和保函等各类外汇结算服务。外汇贷款:为客户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提供中长期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贸易融资:提供减免保证金开证、信托收据贷款、打包贷款、出口议付、出口托收贷款、福费廷、提货担保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资金需求。外汇资金交易:办理不同外币币种之间的即期和远期交易,帮助客户规避汇率风险,提高资产收益。边贸结算:中国建设银行与越南、俄罗斯、
5、哈萨克斯坦等毗邻国家的10多家银行签订了边贸业务合作协议,通过开展业务合作为边境地区从事边境贸易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进行商品交易提供货款结算服务。目前,建设银行在广西的东兴、凭祥和云南的河口等地区开办了与东盟国家越南的边贸结算业务。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是指建设银行根据客户规避汇率风险的要求,通过远期结售汇合约进行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转换,以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支付成本。建设银行可办理以下外币与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远期结售汇适合于未来有外汇收入或外汇支付需求并期望降低成本的企业。海外代付业务:海外代付业务是建设银行为了满足进
6、口企业多元化需求,降低企业进口融资成本推出的跨国融资业务。它是建设银行境内分行开出远期信用证,在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费用的条件下,由指定的建设银行海外分行对汇票进行贴现并立即向进口商付款的融资方式,也称为买方付息贴现业务。资金结算:资金支付和资金归集,包括主动收款、主动付款、第三方划转三种划款方式。建设银行继续发挥长期形成的业务优势与特长,保持了对公路、铁路、电信、电网和城市建设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较大量信贷投入,和对效益良好的大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同时适时增加了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对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高等级公路建设的金融服务进行了成功的拓展。3中国工商银:行业
7、务范围最广,业务量大,业务品种丰富。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中国最先进的科技水平。在数据大集中工程的基础上,2003年工商银行成功投产了全功能银行(NOVA)系统,加上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技术基础的数据仓库,共同构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为业务和管理的进步提供了强健的动力。 国工商银行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根据货币收付或债权债务双方所处的地域范围,银行结算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类型,而根据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又有多种具体的结算方式。(一) 同城结算1. 支票结算支票结算是指客户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
8、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结算方式。在支票结算过程中,可以由付款人将支票送交自己的开户银行通知付款,也可由收款人送交其开户银行委托代收款项。如果收付双方在同一银行开户,当即可以办理资金转账收付,如果双方不再同一银行开户,则须通过票据交换所,由付款人从付款人账户划出款项,划往收款人开户,进入收款人的账户,完成结算。2. 账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账单支票是由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卖方将帐号告知付款人,付款人审查无误后,将账单的一联签字后退还收款人,收款人送交银行将账单金额借记付款人账户后,通过票据交换所直接贷记收款人帐上,完成资金结算。3. 直接贷记转账和直接借记转账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同城业务往来资金调拨的系
9、统。参加该系统的银行之间进行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往来时,无需传递本票或通知书,而是直接通过自动转账系统的终端机将有关数据输入,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账户、贷记收款银行账户,迅速完成结算。现代金融体制下的商业银行及票据交换所均在中央银行开设有存款账户,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最终款项的收付通过在中央银行的账户间转账后即告结清。(二) 异地结算1. 汇款结算银行受汇款人委托将款项通过异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付给外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出行受理汇款签发的汇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按汇款申请书的规定及时向汇入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单,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但不作为该款项已转入
10、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汇入银行接到汇出银行的汇款凭证或通知后,经审查无误,即可将汇款转入收款人账户,或向其发出收款通知。按通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方式:(1)信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请求,用邮寄信汇委托书的方式,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2)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请求,以电报或电传形式通知汇入行,请其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3)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要求,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交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由收款人持票向汇入行取款的结算方式。2. 委托收款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时,由收款人签发一份由外地付款人付款的汇票或
11、其他单据交其开户行,由开户行寄给付款人所在地银行,请其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后寄回,转交收款人。委托收款结算通常有四个关系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均是委托代理关系。代收行根据托收行寄发的托收委托书办理托收款项。托收行及代收行对托收的汇票能否付款不负责任,故委托人以托收方式收取贷款需承担一定风险。商业银行的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前者指债权人或售货人只向其开户行出具汇票之外,还将与该笔业务有关的其他单据一并交给开户行而委托其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3. 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制定
12、地点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付款人将款项预先交存开户银行作为结算保证金,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转告收款人,收款人若按合同和信用证所载条款发货以后,银行即按信用证规定代付款单位付给货款。信用证结算方式有四个当事人,开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和收款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是合同的买卖双方,开证银行是最终付款人,通知银行是开证银行的代理人。这种结算方式的优点是,合同双方的权益均有银行信用的保障,能够避免购货人拖欠货款或不按合同付款的结算风险。它尤其适用于销货人对购货人信誉不了解,或异地之间特别是国际非经常性的交易中的货款结算。但这种结算方式速度较慢,每笔交易占用资金的时间较长。4. 电子资金划拨系统随着电脑和网络等新技术在银行的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通过电传、电报、及邮寄等传统通讯手段进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例如,美国的一些大商业银行可利用联邦储备通信系统、银行通信系统、银行卡清算中心、银行内部付款交换系统、世界银行财务远程通信会等五个系统实现资金异地结算。结算业务涉及收付双方及收付双方的银行等关系人,为保证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商业银行必须加强结算业务的经营管理,遵守结算规则和纪律,按照结算业务日常管理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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