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条 经费使用原则(一)促进发展原则。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创新XXX中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进程。(二)专款专用原则。专项经费必须用于课程改革项目,不得用于发放教师津贴、补贴以及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三)项目管理原则。专项经费按课程改革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四)效率优先原则。对专项经费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四条 专项经费分类补助办法和标准(一)课程开发。学校开发校本教材并经教研部门认定的,专项经费按不同类别进行补助,其中限定选修类每本补助2000元,用于调研、编撰、和论证、资料、印
2、刷、必要的设施设备及耗材等开支;同时专项经费按教材质量提高补助标准,其中获得市级优秀校本教材的,按一、二、三等奖每本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再补助30%、20%、10%,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校本教材的,按一、二、三等奖每本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再补助50%、40%、30%,若评奖不分等,则统一按二等奖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的30%可用于校外教材开发人员的补助。(二)教研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职业体验活动,专项经费按项目及参与班级数进行补助,其中在校内开展活动每项每班补助200元;在县范围内开展活动每项每班补助500元。补助经费用于耗材、交通、奖励等开支。第五条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及职责学校各
3、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课改专项经费。依据部门和学校职责,对专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和负责。(一)学校财务人员根据年度课改开展情况,对各部门课改年度具体方案和专项经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核定专项经费的分配方案报学校课改领导小组;配合做好课改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工作以及相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检查。(二)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教务处核定的分配方案报局领导审批,及时办理专项经费的拨付;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做好我校课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三)各部门按照XXX中学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立足学校、学生和实际,制定学校年度课程改革实施具体方案;制定校内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细则;加强预算执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第六条 专项经费拨付方式与程序专项经费采用预拨清算方式。在年初预算下达后,由各部门提出年度课改具体方案和经费预申报,经课改领导小组核定后按资金总量预分配,由财务负责预拨预算直接到哥部门。第七条 各部门每年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将作为部门下一年度专项经费审核拨付的重要参考,同时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第八条 本办法由课改领导小组、校委会负责解释,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