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食品安全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进一步增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监管理念、执法理念和维权理念,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在思想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监管和依据职责监管的理念,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学
2、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不仅要全面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的每一项具体条文,而且要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并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弄清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关系,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尤其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除了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对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
3、量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掌握法律规定。总局举办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邀请立法机构有关负责人对总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举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班,对地、市级工商局主管局长和负责食品流通监管的人员进行培训。适时召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省级、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工商局主管局长和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培训力度,集中时间对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省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抓好本地区各级工商干部的培训,尤其要抓好本地
4、区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工商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经营者和工商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监督意识,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一)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尤其要以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要让食品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赋予工商行
5、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和记录、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召回和退市等基本制度、食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要让消费者了解权益受到损害时获得救济的途径、民事赔偿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的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组织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学习培训的同时,向全体工商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全面掌握,做到人人皆知。(二)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总局将按照贯彻实施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工商系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行集中专题报道;利用总局的“两报一刊”和政府网站等新
6、闻媒体开设学习宣传专栏,组织有奖征文活动;结合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要把社会宣传与监管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媒体或居民区开辟宣传专栏、以案说法、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还可以与“五五”普法相结合,扩大社会宣传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注重互动交流,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宣传活动中要加强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动,监督、帮助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为经
7、营者和消费者释疑解惑,确保宣传取得实效。要将宣传工作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的宣传,努力使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转化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使广大消费者了解其享有的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途径,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和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尤其是要按照总局下发的流
8、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突出抓好三项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一)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XX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
9、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
10、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
11、为。(三)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安
12、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要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停止发布该食品的广告。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是对多年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的总结,也是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客观要求。各
13、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切实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一)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准入管理。总局将制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发放条件、发放程序、年审、与已有的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有关许可。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坚持先证后照,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
14、验照时,发现有关许可证期满的,应当要求提交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新的许可证。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前置审批的,会同或配合相关审批部门依法处理。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和市场检查情况,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者,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布。(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要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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