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委托承包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在( ),非开挖顶管铺设( )处(具体米数按施工情况定)。第二条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材料)、包质量,自行组织非开挖施工,包括地下管线探测,化学泥浆制作,导向孔施工,回扩孔、拖管、泥浆外运、人员和设备进退场及施工临设等,但不包括两端连接手井施工,路面恢复清理施工、施工报建、绿化赔补等。第三条 工程造价1、工程单价,乙方实行单价包干(不包材料)160PE管具体包干单价为 每孔。2、最终工程结算,按完成管道出入钻之间的点对点直线实行长度计算。第四条 工期本工程预计 完工(从甲方通知乙方设备进场第二天计起,中间设备转场等另外)。发生下述情况:政府部门工预,地方协调,不可
2、抗力(如遇特殊地质情况,特殊管道线路复杂,无线施工等),经双方协调,可以顺延工期。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规范,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合格。2、乙方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接管已竣工的工程并组织验收。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当顶管工程完成,每 处,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 %,当沿线顶管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七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合同条件,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提供施工图纸(如有必须)负责办理各类施工手续及施工现场的周围关系。2、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关系。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款项给乙方。5、对施工场地的修复(如做井等)。(二)乙方责任1、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火、卫生、防疫及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2、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一切劳保福利及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施工期间,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第三方地下管线损伤或其他损害,由乙方负责。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2012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