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常监控管理制度:(1)监控人员对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等行为。(2)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卫星定位监控职责,坚守岗位。(3) 对卫星定位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知车队、司机进行处理。(4) 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严格按照企业监管平台违章车辆处理表认真如实填写,建立台账。(5) 每日对前一天监控情况进行汇总。(6) 监控人员发现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因系统问题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及时与卫星定位平台联系,查找原因并上报生产部主任。(7) 每日根据车队上交过秤小票核对车辆运行轨迹,
2、出现异常及时与车队联系核实,并上报生产部主任。2、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1) 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2) 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通知到交管部主任,并做好值班记录。3、车辆行驶速度的界定:(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2)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4、超速违规的定义:(1)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2) 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5、疲劳驾驶的界定
3、: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没有替换驾驶人的。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2、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3、每日交接班前由夜班值班人员打扫屋内及室外卫生。4、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5、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值班考核制度 1. 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保证有人看守,并交代注意事项;违反者罚款50元。 2. 值夜班人员下班前应打扫卫生,白班值班人员应保持调度室室内卫生;未按规定打扫者罚款20元。3. 值班人员应做好各类台账报表的登记工作,认真核对各类小票单据,出现漏填、错填一次罚款100元。4. 属于上一班次者遗留问题,如卫生未清扫、台帐未登记、未经上级同意 (并协商确认)的迟到早退等现象,当班人员如实记录,并报生产部检查、确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