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本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隶属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注意事项。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2)对乙方提出的
2、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以上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向甲方提出意见。(2)享受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3)利用建筑业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