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因驻村工作或者其他工作原因不能签到或者迟签的,由值周领导向分线包片领导核实后,在签到册上注明。4、严禁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双方一律视为当日旷工。5、周末正常双休,由1名主要领导和2名副职领导带班,安排1/3干部在岗工作,值班人员正常上班签到。6、未签到者,第一次未签到由值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一次;两次未签到者全镇通报一次;三次及以上由镇纪委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7、考勤实行周公示制,每周一由党政办汇总并公布上周考勤情况。如对考勤存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向镇纪委申请核实,未申请核定的一律视为认可。二、会议制度1、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一早8:30准时召开例会(根据工作需要时间可以调整),例
2、会主要是对上周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和安排本周工作以及其他事项。2、镇党委、政府通知的会议,参会的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代会,也不准请假。3、参会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仪表,做到着装整洁,精神饱满。4、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不准在会场内打瞌睡、随意走动;不准在会场内接打手机、不准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5、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精神,记好笔记,会后抓好工作落实。6、实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参会人员未按时间到会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离会的,视为早退一次;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视为旷工。凡迟到、早退1次的,在
3、会议迟到席入座;迟到、早退2次的,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迟到、早退3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一次,并在干部职工会上书面检讨;累计四次及以上,由镇纪委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旷工对待,并在大会上全镇通报。三、请销假制度1、请假出差全部以请假条或者出差单为准,没有请假、出差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请假3天以内的,分线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后由镇长审批;3天以上的,分线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后由书记审批;站办负责人请假、科级领导请假由书记审批。2、每月事、病假不得超过4天(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对超假、旷工累计15天的年终不得参与优秀评定。全年累计超假的,从个人年休假中扣
4、除,按照考勤纪律相关规定处理。假满返岗要及时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5、婚丧假、孕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带值班制度1、科级领导轮流值周带班,负责值周期间干部签到监管、考勤及其他日常事务。2、镇办公室每周要安排1名干部负责值班,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未经值周领导许可,坚决不允许他人顶替值班,严禁电话呼叫转移。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值班期间的相关事项。接听人要记录好值班电话,保持上传下达畅通有序。值班人员有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做到不误事、不漏事、不失事。遇到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带班领导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请示。4、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搞
5、好镇机关的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5、值班期间如出现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或者因上传下达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6、严禁随意调整值班时间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重大特殊事情任何人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带班领导有事需向书记、镇长请假,一般干部请假需先征得带班领导同意并由书记、镇长审签。7、对擅离职守,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或值班期间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值班期间1次不在岗的,由带班领导给予提醒谈话;2次以上不在岗的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书面检讨,纪委在全镇通报批评;3次以上由镇纪委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每周的值班情况由带班领导填注意见后报镇党政办存档,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五、工作完成情况制度对于全镇交办的所有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因为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科级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内容,被县委通报一次的,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讨;两次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三次及以上直接上报县纪委。全镇干部,造成工作延误的,一次进行大会通报,并在干部会上作检讨;两次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次及以上由镇纪委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以上五项干部工作制度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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