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依据中平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以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流转田亩及四至: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该片田亩 亩(大写 亩)四至界限以双方实际现场测量时确定的参照物为准。流转给乙方使用。二、土地流转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三、土地流转方式:租赁。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乙方每亩租赁费为 元/年(含一事一议及水费和村管理 费),支付时间: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于每年 _月_ _日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五、土地的面积计算、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1、本次
2、签约土地面积共 亩,土地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交付土地。2、交付资料:(1)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复印件;(2)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六、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仅指粮食补贴)归农户所有,乙方在租赁经营争取到其他有关补贴和奖励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有关补贴和奖励的各项工作。七、甲力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获得土地承仅营权出租的收益。2、甲方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来源是合法的,甲方承诺有权出租本议项下的土地。3、确保乙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它承包户之间不发生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扰。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自主
3、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甲方在权力范围内积极协调各方面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并可以与第三方合体经营, 乙方享有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平整租赁的土地;有权重新调整地块结构以及道路水系。3、流转期间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时,甲方应按相关通知之日告 知乙方,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费和在土地承包期内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地方负责人的变更或者行政区划的调整而发生变化。5、承包期结束,除非国家征用该土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权,甲
4、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续租。九、违约责任1、因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有责任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负责赔偿。2、如甲方不能处理好与当地农户关系和发生的矛盾,如不积极协调属甲方违约(如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而导致农户与乙方发生纠纷不在此列)。4、乙方如不能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在七日之后收回所发包土地。如农户因租赁费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十、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旅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不再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添置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自行处置。4、甲乙双方此前所签所有合同作废,以此合同为准。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留存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