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如大中修、抢修)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 相关人员职责:5.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与监护人的指挥,动火前应逐项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安全动火条件并签字后方可动火作业。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5.2现场监护人由施工单位与禁火单位双方人员组成,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护,动火前应逐项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措施。动火期间,监护人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
2、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5.3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和禁火单位双方人员组成。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动火作业结束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4 动火分析人到现场取样分析后,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对分析数据负责。5.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5.6 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为禁火区域的车间(部门)主管领导,组织制定动
3、火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7 施工单位与禁火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审查动火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认具备动火条件且手续齐全后方可签字。对违章动火作业应予以制止。禁火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划分动火等级,并对违章动火行为进行处罚。5.8 施工单位与禁火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检查、监督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对自己的签字负责。5.9 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审查动火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对违章动火有权制止并进行处罚。6 动火许可证审批手续:6.1 一级、
4、二级动火作业审批程序:6.1.1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6.1.2 动火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现场负责人确认并签字;6.1.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6.1.4 禁火单位区域(车间)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6.1.5 公司安全部审批;6.2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参照一级、二级动火审批程序,最终审批到禁火单位安全部门。6.3外围子分公司的一级、二级动火审批由该单位安全部门参照实行。7 动火许可证的管理:7.1 动火许可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7.2 动火许可证根据等级,一级动火有效期为一天,二级动火有效期为两天;三级动火有效期为三天。7.3
5、动火许可证根据等级,一级、二级动火作业一式三联,由公司安全部、禁火单位安全部门分别存档;三级动火一式两联,由禁火单位安全部门存档;动火许可证存档期限为1年。8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8.1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8.1.1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与隔离措施,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动火区域。8.1.2动火前清理现场可燃、易燃物,若条件所限须采取有效隔离、水湿等措施。对动火部位周围及下方要进行安全确认,重要设备、电缆、管道等进行有效遮挡。可燃、易燃物与动火点保持10m以上水平距离。8.1.3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动火作业前首先应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经吹扫、清洗、置换,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长期
6、停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动火前也要进行化验。8.1.4与动火作业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禁火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与管理。8.1.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4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8.2 动火作业检测、化验要求:8.2.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8.2.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8.2.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带
7、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8.2.4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8.2.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8.3 动火作业机具要求:8.3.1电焊作业要求:8.3.1.1电焊机必须一闸一机,并装有防漏电保护器。8.3.1.2电焊机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延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托在地面上。8.3.1.3电焊机
8、接地线应连接在焊点附近,禁止用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8.3.1.4电焊机外露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防护罩。8.3.1.5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8.3.2气割作业要求:8.3.2.1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8.3.2.2 保证气瓶压力表完好,乙炔气瓶要采用防回火保护器。8.3.2.3 保证气带完好,气带不得与焊机电线交叉布置。8.3.2.4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污。8.3.2.5气瓶与电焊机共同使用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气瓶带
9、电。8.3.3 动火点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最少2瓶),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8.4 特殊情况动火作业要求:8.4.1 高处动火作业要求:8.4.1.1 高处动火作业应在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上进行,如现场条件不具备则应采取防坠落措施。8.4.1.2高处动火作业应配备防落物设施,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8.4.1.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8.4.1.4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实施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
10、挂全身式安全带。8.4.2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要求:8.4.2.1在存有可燃、有毒、窒息物质的受限空间内动火,需先经过置换并经检测、化验合格后打开相应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严防出现死角。8.4.2.2所有可能影响该受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彻底隔断。8.4.3 挖掘作业中的动火作业要求:8.4.3.1 挖掘作业中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确定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的方位,对地面堆土、堆物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8.4.3.2 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8.4.3.3 在埋地管线操
11、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8.4.4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要求:8.4.4.1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应严格控制。禁止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的情况下进行。8.4.4.2 事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8.4.4.3提前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之保持联系,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8.4.4.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8.4.4.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9 考核:9.1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而擅自动火,处罚施工单位20000至50000元,处罚禁火单位10000
12、至20000元。9.2私自扩大动火范围、延长动火期限,处罚施工单位10000至20000元,处罚禁火单位5000至10000元。9.3私自涂改动火许可证,处罚施工单位10000至20000元,处罚禁火单位5000至10000元。9.4安全措施不落实,处罚施工单位5000至10000元,处罚禁火单位2000至5000元。9.5对相关人员的处理,由禁火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安全部。9.6对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违章动火引发事故的,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处理意见。- 9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火许可证动火等级: 级 施工单位(盖章)禁火单位动火详细部位动火工作内容动火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起致 年 月 日 时结束 动火安全措施取样分析时间取样点分析内容分析结果分析人(签字)年月日 时 分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施工单位: 禁火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审核(签字)禁火单位审核(签字)公司安全部审核(签字)项目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区域负责人备注:1、安全措施、重新取样分析可另附纸张。2、一级、二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审批备案;三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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