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2 ,大小:20.32KB ,
资源ID:1446314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446314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docx)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docx

1、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2014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市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

2、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其中,发生在本市海域、长江口等海上搜救责任区域内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上海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3.2劫机事件依据上海市处置劫机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密切协同、全力支援。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2.2应急联动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

3、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2.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重大、特大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在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领导本市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及本市相关部门、

4、单位和区(县)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同时,根据处置需要,设置先期调查、治安警戒、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出入境检查管理、新闻管理、善后处置等若干行动小组,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2.4工作机构机场集团为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牵头单位,与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共同协调本市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为:(1)及时收集、报告民用航空器事故情况。(2)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3)负责协调或参与民用航空器事故处置。(4)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5)贯彻执行国家和

5、本市有关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有关技术性规定。(6)落实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或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5专家机构由机场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和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共同组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3预警3.1信息监测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机场集团、市应急联动中心及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要加强对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并及时作出预警。3.2预警分级按照民用航空器事故的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发展态势,本市民用航空

6、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3预警响应进入预警期后,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机场集团、市应急联动中心及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及有关区(县)政府和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规程。(2)根据处置需要,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民用航空器事故危害的人员与重要财产,并予妥善安置。(3)组织有关救援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4)调集、筹措所需救援物资及设备。(5)加强有关区域的警戒和管控。(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4应急响应4.1

7、信息报告与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机场集团、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接报民用航空器事故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通报,并做好应对和处置准备。同时,在1小时内口头、2小时内书面将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4.2响应等级4.2.1本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级、级、级和级,分别对应特大、重大、较大、一般民用航空器事故。当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可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4.2.2发生级(一般)或级(较大)民用航空器事故,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场集团、市应急联动中心会同

8、、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发生级(重大)或级(特大)民用航空器事故,在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下,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场集团、市应急联动中心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4.3应急处置4.3.1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实施先期处置,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并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和地面受影响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对机载的危险品货物及周边地面危险和重要设施,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9、,参加救援的各类人员要搞好自身防护。4.3.2发生在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区域内的事故,由机场集团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施先期处置,并视情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或请求增援。市应急联动中心根据处置需要,可迅速协调、指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支援处置。4.3.3发生在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区域外的事故,由市应急联动中心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实施先期处置。机场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及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开展相关处置工作。4.3.4重大、特大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实施相关搜救及处置工作。执行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应急处

10、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掌握和调整前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处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与指挥各市相关机构与沿海区、县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力量进行实施抢险、人员疏散与撤离等应急处置行动,协调本市与上级机构、外省市、驻沪部队和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关事宜。4.3.5处置过程中,由机场集团、市应急联动中心、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和研判事故有关信息,实时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向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或提出支援请求。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和涉事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要及时、主动提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和处置方案提供依据。民航华东空管局要及时调配有关

11、航班和实施空中管制,积极配合处置。机场集团和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负责组织、疏导、安置因事故而滞留机场的旅客,维护机场运行秩序。4.4信息发布4.4.1一般或较大民用航空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会同机场集团、民航华东空管局及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负责。4.4.2重大或特大民用航空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会同机场集团、民航华东空管局及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负责提供发布口径。4.5应急终止4.5.1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终止条件:(1)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完成。(2)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3)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事故现场重

12、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4)已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6)受影响的民用运输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7)事故现场及其周边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低程度。4.5.2经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在报中国民航局(或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或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1.1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集团负责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相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5.1.2民用航空器

13、事故发生后,由发生事故的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5.2事故调查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等有关规定,开展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6应急保障6.1信息保障6.1.1民航华东空管局负责监控民用航空器空中运行情况,提供空中运行动态信息,并负责地面与机组的信息沟通。6.1.2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提供可能受民用航空器事故影响区域的相关信息,机场集团、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6.2通信保障6.2.1市通信管理局

14、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组织搞好移动终端信息发布。6.2.2民用航空器事故相关处置部门和单位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通信联络系统,保障通信畅通。6.3交通运输保障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分别负责开辟陆路、内河和本市海域、长江口等区域内的“绿色通道”。6.4经费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7预案管理7.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机场集团负责解释。7.2预案修订机场集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7.3预案报备本预案是本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的行动指南,各区(县)政府和本市相关部

15、门、单位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相关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可根据本预案,制订针对民用航空器事故救援和处置的配套实施方案,定位为本预案的子预案,抄送机场集团备案。7.4预案实施本预案由机场集团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附件:1.事故分级2.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3.行动小组职责附件1事故分级本预案所指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包括飞行事故和地面事故,以及可能导致民用航空器事故的紧急情况。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民用航空器事故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

16、级(一般)。一、级(特别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特别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1.造成30人(含本数)以上死亡或失踪。2.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4.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空中相撞。5.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本市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6.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本市重要地面设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设施,居民区、油库、电厂、电站、化工厂、水利设施等)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7.重要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二、级(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有下列

17、情况之一的,为级(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1.造成3-29人死亡或失踪。2.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本市重要地面设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设施,居民区、油库、电厂、电站、化工厂、水利设施等)重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3.一般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三、级(较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较大)民用航空器事故:1.造成1-2人死亡或失踪。2.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导致较大飞行事故,或可能对地面重要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四、级(一般)民用航空器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18、级(一般)民用航空器事故:1.造成人员受伤。2.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导致一般飞行事故,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附件2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掌握、研判应急处置中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情况,调动本单位应急力量参与处置,与国家、有关省市对口部门沟通信息,并提供决策咨询。必要时,参与或配合现场对口专业组的处置行动。市公安局(市消防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消防等部门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现场伤亡人员,组织群众疏散;划定警戒区,确保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顺利进行;组织临时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

19、障救援车辆快速、安全通行。市交通委:负责提供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的交通保障,参与本市内河涉及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救治和运送伤员。市安全监管局:参与民用航空器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参与组织因民用航空器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保障事故处置通信畅通。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助搞好民用航空器事故新闻及公众信息的发布。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台办:根据需要,参与本市涉外、涉台等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海关、边防、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相关保险机构:分别处理国际航班失事后,与报关货物、旅客行李物

20、品、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航空器及伤亡人员理赔等事务。驻沪部队和武警上海市总队:视情参与现场警戒、救援等应急处置。涉事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提供失事或涉险航空器的有关资料,为航空器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应急处置经费。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有关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属地响应,及时做好人员疏散、救助和后勤保障等工作。附件3行动小组职责一、先期调查组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负责,市安全监管局、机场集团、属地公安部门等参加。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装备补充或与市有关部门、区(县)协调事宜,由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国务院、民航局事故调查组成立后,由先期调查组向

21、其移交工作,并负责配合调查。先期调查组主要职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掌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必要时,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二、治安警戒组由市或区(县)、机场等公安部门派员组成,力量不足时,由市应急联动中心调集其他公安、武警力量支援。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交通管制和疏导;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配合抢救伤员、清理现场、勘察取证;参与核对死亡人数及死亡人员身份;组织协调处置爆炸物、危险品等。三、消防救援组由市或属地消防部门派员组成,力量不足时,由市应急联动中心调集周边地区消防力量协助。其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现场灭火,排除险情;实施火场或险处救生;负责转移、处理易燃、易爆物品等。四、医疗救护组由市

22、或属地卫生部门派员组成,力量不足时,由市应急联动中心协调其他医疗急救部门协助。其主要职责:对伤员进行分类、登记和人数统计;实施现场急救,将伤员送医院治疗;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等。五、出入境检查管理组由机场边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结合善后处置,实施涉险国际航空器上的人员、旅客行李物品、货物的口岸监管;机场边检站先期提供国际航班乘员清单,随后由航空器承运人(代理人)负责确认。六、新闻管理组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应急联动中心、属地新闻管理部门等配合。其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媒体活动实施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事故信息和新闻发布活动。七、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或航空

23、器承运人(或代理人)牵头组成,机场集团、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1.残损航空器或其他受损设施处理:航空器承运人(或代理人)具体负责,当搬移、处理残损航空器(或其他受损设施)的力量、设备不足时,由市应急联动中心协助处置。2.伤亡人员安置及其家属接待、安抚及信息查询等善后工作:由航空器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具体负责,民政等部门协助处置。3.联系承保失事航空器和旅客的保险公司;国际航班失事时,迅速通知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由航空器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4.民用航空器事故所致地面受损人员、设施的善后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或航空器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民政部门、机场集团、保险公司等配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