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规范夜间查岗制度,检查督促各岗位工作的落实的情况,增强各保安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小区的秩序和安全2.0范围适用于金山城项目夜间安保工作。3.0职责3.1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检查夜间查岗的落实情况;3.2保安主管、保安班长负责夜间查岗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和实施。4.0作业内容4.1夜间查岗是指02:0005:30期间对岗位的巡视检查。4.2夜间查岗是督促,检查夜班队员规范值勤上岗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重视。4.3每月项目经理夜间查岗不少于3次。4.4保安主管每周夜间查岗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5次。4.5当班班长第班次查岗不少于5次(每个岗位),现场检查各位队员的工作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
2、落实情况、治安防范及消防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或保安主管。4.6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安员违纪的,检查人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由当事人确认后报项目经理审核。如果当事人拒签的,请第三人进行签字予以证明,在被处罚人签字栏注明当事人拒签后报项目经理审核。4.7班长或保安主管对各个岗位进行巡视检查后,应留有检查记录,填写好夜间查岗记录表。4.8班长或保安主管在检查各岗位时,应及时对各个保安岗位填写的值班记录进行检查,汇总,发现有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检查记录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反馈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4.9客户服务中心将每月的夜间查岗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由保安主管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核。5.0 查岗补休制度经理查岗当月查岗次数达到3次的,下月补休1天,4次以上(含4次)补休2天。保安主管每月查岗少于5次的不作补休处理,超过5次(含5次)的补休2天,具体补休时间由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休。支持表格:报岗记录表楼层巡逻签到表岗位签到表中山市合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山城物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