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2015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500万人次,年均增长22%,旅游收入达50亿元,力争55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旅游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6%以上。全县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乡村旅游特色更加鲜明。 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十二五”期间,全县创成国家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省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省精品乡村旅游区(点)5个。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进相结合,注重利用市场机制构建旅游载体,通过大型主题公园、大型旅游休闲度假区等旅游龙头产品的打造,促进旅游大发展。坚持与国际慢城品牌相结合,将国际慢城建设成为宜居、
2、宜业、宜游型城市形态,成为带动我县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引擎。坚持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围绕“中国长江之滨最美丽乡村”目标,完善我县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坚持与文化产业打造相结合,与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高淳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坚持与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吸纳居民参与观光农业、农家乐、农村客栈等形式的旅游开发,将旅游业的发展收益真正惠及普通老百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任务 (四)加快旅游载体建设。一是将国际慢城桠溪生态之旅打造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二是将高淳老街创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是将游子山打造成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3A
3、级旅游景区;四是打造环固城湖风光带,将迎湖桃源湿地度假区建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区;五是将漆桥古村落建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和省精品乡村旅游区。 (五)创响旅游品牌。充分发挥山水风光、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的资源优势,重点培育桠溪“国际慢城”、高淳老街“金陵第一古街”、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迎湖桃源“金陵第一水乡” 、漆桥村“江南儒家第一村”,全面塑造高淳“美丽乡村”和“都市后花园”旅游形象。 (六)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旅游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发展文化旅游、宗教旅游、美食旅游、摄影旅游、休闲旅游、水上旅游、赛事旅游、会务
4、旅游十大产品系列,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力争建设23个大型主题公园,拓展高淳深度旅游。 (七)塑造“国际慢城”旅游形象。将“慢城”理念融入我县旅游发展中,以桠溪生态之旅为重点,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和水乡特色,重点打造休闲度假型产品,引导都市居民和游客到高淳生态绿色旅游、体育健身旅游、文明低碳旅游、医疗健康旅游。比较中西方慢城文化差异,制定中国特色慢城文化标准,打造江苏首个以乡村慢生活为主题的休闲旅游度假区,建成中国慢休闲旅游的新标杆,塑造“东方慢城”、“中国慢都”。 (八)培育乡村旅游精品。通过重点扶持,在全县示范先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产品。重点支持固城镇(林果基地、蘑菇基地、蒋山村、九龙村、固
5、城村)、阳江镇(东湖村)、砖墙镇(青松螃蟹休闲基地)、桠溪镇(生态之旅沿线的荆山竹海、海风楼、大山村、榴村庄、吕家)、东坝镇(银林山庄提档升级、红松村、傅家檀村)、漆桥镇(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漆桥村)、武家嘴村(石臼湖乡村俱乐部、现代农业科技园),从而以点带面,整体渐次推进,营造全县浓郁的乡村旅游氛围。 到2015年,创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个、名村2个;创建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区(点)5个;培育新增4个休闲生态农业园、1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150户农家乐示范户;打造3条以上乡村旅游品牌线路;举办4个以上省内外知名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 (九)壮大旅游企业。加强产业支撑,继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
6、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寻求产业素质提升,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以质量求发展。培育跨地域的旅游经营服务网络和综合实力较强的旅游名牌企业,加速旅游产业向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建设较为完备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县拥有旅行社20家,发展五星级酒店2家以上、四星级酒店5 家、乡村度假酒店10家以上,建成一批经济型酒店、快捷型酒店。 (十)开发旅游商品。延伸旅游产业链,高起点策划开发旅游商品。充分考虑高淳历史及民俗文化、特色饮食文化、传统工艺等因素,聘请专家对我县旅游商品开发进行总体策划,注重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改进现有传统旅游商品,努力培育旅游商品精品。 (十一)加强
7、宣传促销。明确市场发展定位,加快市场开发力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重点开拓南京都市圈及长三角洲地区客源市场。将节庆活动作为对外宣传推广的突破点,创新办节思路,以现有春季慢城金花节、夏季荷花节、秋季螃蟹节、冬季年货文化节四季节庆为基础, 按照品牌化、市场化战略,高起点策划,高效运作,努力将旅游节庆活动开发成集经贸、体育、文化、旅游特色为一身的高淳特色产品,提升知名度,实现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保障措施 (十二)组织保障。强化“高淳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职能,负责旅游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旅游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实行定期议事制。县旅游局为县旅游行业主管
8、部门,要强化旅游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规划编制、产业发展指导、行业管理和旅游营销水平。加快形成权责明晰、运作规范、调控有力、精简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新机制。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乡镇旅游工作的差异化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我县旅游业大发展的整体效应。 (十三)规划保障。发挥规划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将高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将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旅游项目纳入县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编制并有效实施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对重点旅游项
9、目的规划实施,高淳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规范审批手续,加强指导。 (十四)投入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责权统一、合作共赢”的原则,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县级国有资本旅游投资平台,加大旅游项目直接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国际国内知名旅游品牌企业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吸引国(境)外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大型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的,可根据项目收益平衡点给予必要的旅游地产支持。鼓励镇、村集体按旅游总规要求,利用区域内重点农业资源,自筹资金和向上争取资金合理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十五)人才保障。县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将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10、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对全县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和“农家乐示范户”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从礼仪、技能、服务、卫生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不少于20户懂管理、善经营的农家乐带头人,引导成立农家乐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增收致富。增加县旅游管理部门人员编制数量,加快引进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的综合型人才。 四、扶持政策 (十六)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从2011年起,县级财政按县财政可用财力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编制、产业扶持和政策奖励等方面。同时,每年
11、按照政府计划安排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用于对外旅游宣传促销、节庆活动。 (十七)拓宽旅游发展融资渠道。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加大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贷款规模的协调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以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政府发展计划的“农家乐示范户”进行贷款支持,20万元以下三年期内贷款,县财政给予50%贴息补助。 (十八)大力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县域城乡总体规划、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安排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旅游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新建旅游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
12、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原则上可分期交付,但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且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50%。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承包农户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 (十九)加大乡村旅游扶持力度。大力倡导镇村户发展乡村旅游,出台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高淳县乡村旅游特色村标准、高淳县乡村度假酒店标准、高淳县农家乐示范户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获得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旅游品牌称号的给与和上级奖励标准同比例的奖励;获得县“乡村旅游示范村”一次性奖励8000元、县“乡
13、村度假酒店” 一次性奖励5000元、县“农家乐示范户” 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十)县农业部门和相关镇采取必要政策措施,稳定纳入规划的油菜、荷花年种植面积。 (二十一)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已颁发的旅游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 附件:关于加快全县旅游业发展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附件:项目名称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间高淳老街国家4A级景区高淳老街管委会2012年游子山国家3A级景区游子山森林公园管委会2013年省级旅游度假区2014年国家森林公园2011年迎湖桃源阳江镇政府省精品乡村旅游区(点)东湖村乡村旅游特色村农家乐接待户20家漆桥古村落漆桥镇政府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2015年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休闲生态农业园10家国际慢城桠溪生态之旅桠溪镇政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大山村桠溪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海风楼瑶池度假村吕家榴村庄40家银林山庄东坝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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