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年,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比X年增幅分别达X%、X%;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增幅X%;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先后出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医疗、养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标准化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所有保障资金均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城市低保累计保障X万余人次X余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X万人次X余万元;特困供养X人X余万元;孤儿、临时、医疗以及灾民救助等X余万元,倒房重建百余户。做好重大疫情、受灾、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前,建立
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安置退役士兵百余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X余万元,免费职业技能培训X余人。X年,按照县委“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集中行动,全面准确落实安置政策。机构改革后,履行双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三)聚焦群众关切,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速构建。制定出台X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年)行动计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发布基本养老X项公共服务清单,建立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
3、护理补贴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机制,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床位日常运营补贴等激励政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投入X万元落实敬老院消防达标改造。投入X万元对X所现有的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争取项目资金X万元对X、X、X敬老院新建扩建护理专区。累计发放涉老三项补贴、运行维护等资金X余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成X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X张。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成功引进X镇老年公寓。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全方位构建多层次
4、养老服务体系,主动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四)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增强基层自治功能。城乡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圆满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第四次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有序推进X年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和谐社区、社区协商、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和村民小组自治示范创建。完善X个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X个农村社区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农村社区满意度测评,农村社区居民满意度平均分达X分。出台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标准完成村规民
5、约、居民公约大体检。(五)专项社会事务稳步开展,专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打基础、补短板、优服务、抓提升,殡葬服务、婚姻收养登记、区划地名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深化殡葬改革和殡仪服务,抓好“青山白化”治理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X个乡镇已建成X个,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启动。X个村(居)已通过规范程序成立红白理事会并依法备案或登记。巩固婚姻登记、殡仪服务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优质服务。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志愿者注册服务管理规范。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党建工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打造了“平安边界”。二、今后
6、五年计划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最一专”,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县政府“十四五”规划、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有力推进今后五年民政高质量发展。(一)在社会救助事业上。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
7、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运行,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实现低保、孤儿、临时救助等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二)在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上。一是依托重点项目,发挥智慧社区、“三社联动”项目建设作用,通过高科技、智能化的现代手段和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的联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发挥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作用,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开展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和“三
8、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市、县农村社区建设示范项目。巩固已建设的项目和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三)在养老事业发展上。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贯彻落实X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力争“十四五”期间改革X-X家。二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制定改造提升计划,按年度推进。三是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财税、项目土地使用、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办养老产业。在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X家的基础上,力争再建X-X家。四是联动开展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工作。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升级发展,将养老产业纳入大健康产业发展及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坚持“托底”和“扶高”两翼并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