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校卫生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对卫生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要求,提高我校学生的心理素质,从而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正式成立木渎实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在校长室、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组织规划、研究实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曹 飞副组长:于瑞东李长勇 员:陈 伟宁银海王树平职责分工:曹 飞(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政策及工作要求,讨论、决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于瑞东(副校长)、王树平(政教处主任):统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关系,制订计划,负责实施,总结经验。李长勇(副校长)、陈伟(教导处主任):指导教师在各课课堂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邢淑芳、郭芹英、申海英、李 娜、徐国芳(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能解决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联系社会帮助、指导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