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5.有配套的更衣间、 洗浴间、 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7.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何设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1.图形标识图
2、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禁止标识指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 如 “禁止入内” 标识;警告标识指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 指令标识指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 提示标识指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2.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
3、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基本警示语句有 “禁止入内” “禁止停留” “当心中毒”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如何设置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 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如何设置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规定,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 GBZ/ T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4、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规定, 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 30cm 处。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 设置 “禁止入内” “禁止停留” 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 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如
5、何设置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设备警示标识如何设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放射性物质材料如何标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