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大火灾:一次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火灾:一次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一般火灾:不具备前两项情形的火灾。,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本数,下同)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的重大火灾,由县(市、旗)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重伤16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6人以上的重大火灾,由地(市、州、盟)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
2、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必要时由国务院派工作组进行调查。,四、火灾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一)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的的基本要求1、立即赶赴火灾现场2、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组织力量,迅 速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损失核定 等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协助3、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具备岗位资格4、物证鉴定人员实行资格登记备案制度5、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二)火灾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封闭火灾现场现场勘验讯问和询问技术鉴定调查试验(模拟试验)认定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
3、责任火灾原因和事故责 任重新认定灾害成因调查,1、封闭火灾现场,根据现场勘验需要,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线,设岗看守,设置禁止进入的警告标志和障碍物,控制或禁止人员、车辆通行。,2、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发现、搜集和保全与火灾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研究分析火灾现场情况,判断火灾性质,为认定起火原因提供线索和证据的过程,是认定起火原因最重要的工作环节,也是发现导致火灾发生、发展、扩大因素的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验,可以为起火原因认定提供直接的证据。,3、讯问和询问,讯问和询问是为了查明火灾事实而对违法嫌疑人和证人所进行的查证、查询活动。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所进行的讯问和询问,可以帮助火灾
4、调查人员获取起火原因的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4、技术鉴定,火灾物证技术鉴定结论是认定起火原因的重要证据之一。技术鉴定可以为现场勘验提供方向,为起火原因认定提供技术支持。,关于火灾物证鉴定机构,国家级火灾物证鉴定中心依托消防研究所成立: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消防局上海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消防局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省级以下火灾物证鉴定机构北京市依托消防研究所成立了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福建省依托于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成立火灾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广西、江苏、新疆等消防总队和大连、沈阳等消防支队成立了火灾物证鉴定实验室。,5、调查试验(模拟试验),调查实验是
5、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调查的需要,模拟火灾发生时的环境、气象、可燃物品摆放状况等条件所进行的与火灾原因或痕迹特征形成相关的再现性试验,可以为认定或否定某种事实提供参考。,6、认定起火原因,认定起火原因是火灾调查的首要任务。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增强证据意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确定火灾原因的根据。,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证人证言(5)受害人的陈述(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7)鉴定、检测结论(8)勘验、检查笔录,火灾原因认定条件,有证据证明唯一的引火源和起火物物证。有充分且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间接证据证明起火物或引火源物证。
6、有证据排除其他起火原因,未排除的起火原因具有唯一性。,7、核定火灾损失,对当事人申报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核定。核定结果作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数据。当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时,建议委托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作为核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依据。,8、查明火灾事故责任,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造成火灾的直接、间接原因和火灾危害结果,查明违法事实,分别确定火灾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大小;违法事实不清的,不予刑事立案、也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火灾责任分类,火灾案件可能涉及的罪名,-放火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等,9、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火灾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火灾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两个月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10、灾害成因调查,当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时,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调查灾害的成因,以掌握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火灾发生,减小火灾损失的措施,为修订消防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提供技术
8、支持,为火灾预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日本东京新宿歌舞伎町“9.1大火简要情况,2001年9月1日1时01分,日本东京新宿歌舞伎町“明星56大楼”发生火灾,烧损建筑面积地上4层、地下2层,共计497平方米。大火燃烧4.5小时,造成44人死亡,3人重伤。,通过火灾调查归纳出的教训,1、在防火对策研究委员会中增加消防医学学者。2、推进烟气控制的研究。3、开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研究,要求小规模公共场所、家庭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进系统要求。4、重新估价防火管理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严格的防火管理者资格制度。5、义务消防队长资格问题6、进行无当局预告的突击检查7、反复指导,彻底纠正违法,五、失火案
9、、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程序,(一)管辖分工 年,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199880号),规定了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内容和要求。,五、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程序,(二)罪名规定失火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消防责任事故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五、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程序,(三)消防刑事办案程序 消防刑事案件的办理,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执行,由于是侦查的过程
10、已经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基本完成,使得立案以后的办案程序大大简化。,(三)消防刑事办案程序,1、立案2、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3、移送审查起诉、结案4、补充侦查5、执行刑罚,强制措施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是预防犯罪嫌疑人逃跑、危害社会,保证案件侦查侦破的手段。消防刑事案件办理,一般立案后就可以逮捕,以便补充讯问,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案卷。,六、火灾调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火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1、具有政治责任感和执法为民理念。2、刻苦钻研业务,专业技术精通。3、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六、火灾调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火调人员应恪守的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认真负责。2、火灾调查中,符合回避条件的主动 提 出回避。3、是非分明,办事公道。4、严守秘密,不搞交易。5、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六、火灾调查人员的素质要求,对从事火灾调查和刑事办案人员的几点要求1、牢固执法为民的理念。2、增强证据意识。3、树立违反办案程序也是违法观念。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勇于实践。,不妥之处请予指正谢谢大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