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鞋底.2 绿色鞋用材料 第2部分:橡塑部件.3 绿色鞋用材料 第3部分:胶粘剂.4 绿色鞋用材料 第4部分:.5 绿色鞋用材料 第5部分:金属附件本部分为T/CRIA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首次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技术经济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鞋分会负责解释。本部分起草单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鹤壁飞鹤股份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三七制鞋有限责任公司、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浙江人本鞋业有限公司、常州市雄鹰鞋眼有限公司、淮阳县陈州帆布有限公司、浙江中瑞橡胶高分
2、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新兴线带有限公司、青岛科大新橡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健、应楚楚、容三友、贾身聚、杜江、陈君、倪邦国、刘晓东、高玉英、王建森、姚桂彬、刘法谦、马燕红、张荣娜、刘兰翎、王刚、杨青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绿色鞋用材料 第4部分: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绿色鞋用材料-鞋帮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和判定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帮面、衬里和內垫所使用的纺织品、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材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文件。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18414.1 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941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GB/T 19942 皮革和皮毛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228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GB/T 228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GB/T 26713 鞋类 化学试样方法 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测定GB/T 292922012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GB/T 3
4、2440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QB/T 4338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测定QB/T 4340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重金属总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QB/T 4554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ISO/TS 1617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Footwear - Critical substances potentially present in footwear and footwear components - Determination of
5、 organotin compounds in footwear materials)ISO/TS 1618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二甲基甲酰胺的测定(Footwear - Critical substances potentially present in footwear and footwear components - Test method to quantitatively determine dimethylformamide in footwear materials)ISO 18219 皮革 皮革中氯代烃的测定 色谱法测定短链氯化石蜡 (SCCP)(Leat
6、her- Determination of chlorinated hydrocarbons in leather- Chromatographic method for 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SCCP)CPSC-CH-E1003-09.1 测定油漆和其他类似表面涂层中铅的标准作业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Lead (Pb) in paint and other similar surface coatings)AfPS GS 2014:01 PAK认证过程中的PAH测试和验证(
7、Testing and assessment of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in the course of awarding the GS mark)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绿色鞋用材料 green footwear material在鞋用原材料获取、生产、使用、废弃等不同环节中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环境影响小、对人体健康无害、便于回收再利用的符合产品性能和安全要求的鞋用材料。4 产品分类根据GB/T 29292-2012附录A对纺织品、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材料进行分类,分类如下:4.1 天然皮革分为以
8、下2类:a) 皮革b) 涂层皮革4.2 纺织品为以下4类:a) 天然纤维b) 再生纤维c)合成纤维d) 涂覆织物4.3 人造革、合成革分为以下2类:a) 聚氨酯b) 非聚氨酯5 技术要求5.1 限量物质要求纺织品、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限量物质含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表1 限量物质要求物质单位限值要求(允许最大限值)可分解有害芳香胺mg/kg纺织品20皮革30 总铅(Pb)涂层:90基材:100总镉(Cd)总砷(As)六价铬(Cr)3甲醛20五氯苯酚及四氯苯酚0.5有机锡1.0邻苯二甲酸酯每项500总量1000短链氯化石蜡(C10-C13)1000烷基酚AP(NP、OP)总量100烷基酚聚氧
9、乙烯醚APEO(NPEO、OPEO)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酸及其盐(PFOS、PFOA及其盐)g/m2多环芳烃(PAHs) mg/kg奈2苊烯、苊、芴、菲、芘、蒽、荧蒽7项总量10前10项每种0.518项总量10N,N-二甲基甲酰胺500富马酸二甲酯0.16 试验方法6.1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纺织品、人造革、合成革按GB/T 17592进行检验,天然皮革按GB/T 19942进行检验,限量物质种类见附录A。6.2 总铅、总镉、总砷按QB/T 4340进行检验,其中涂层总铅按CPSC-CH-E1003-09.1进行检验。6.3 六价铬Cr (VI)样品预处理(预处理条件:80摄氏度,最大不超过5%
10、的相对湿度, 24小时)后按GB/T 22807进行检验。6.4 甲醛含量纺织品、人造革、合成革按GB/T 2912.1进行检验,天然皮革按GB/T 19941进行检验。6.5 五氯苯酚及四氯苯酚纺织品、人造革、合成革按GB/T 18414.1进行检验,天然皮革按照GB/T 22808进行检验。6.6 有机锡按ISO/TS 16179进行检验,有机锡的物质种类见附录B。6.7 邻苯二甲酸酯按GB/T 32440进行检验,邻苯二甲酸酯的物质种类见附录C。6.8 短链氯化石蜡按ISO 18219进行检验。6.9 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按QB/T 4338进行检验。6.10 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
11、酸按QB/T 4554进行检验。6.11 多环芳烃按AfPS GS 2014:01 PAK进行检验,多环芳烃的物质种类见附录D。6.12 N,N-二甲基甲酰胺按ISO/TS 16189进行检验。6.13 富马酸二甲酯按GB/T 26713进行检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和抽样 同一批次原料同期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批次的产品可组成一个检验批。从每批产品中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品,抽样数量最低为1.5m2,抽样次数为一次。样品抽取后使用保鲜膜包裹密封后,再装入不透光的包装袋中。抽取的样品在运送和保存时不应受潮、雨淋、暴晒或与油及酸、碱等腐蚀物质放在一起。7.2 检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
12、的规定。表2 检验项目天然皮革纺织品人造革/合成革皮革涂层皮革天然纤维/再生纤维合成纤维涂覆织物聚氨酯非聚氨酯PFOS、PFOA及其盐a注:“”表示必检项目,“”表示不检项目。a 只针对声称具有防污、防水、防油性能的产品。8 判定规则所抽取样品检验全部符合表1规定的限量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所抽取的样品检验不符合表1规定的限量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附录A(规范性附录)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种类A.1 第一类: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见表A.1。 表A.1第一类 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香胺序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化学文摘编号14氨基联苯4-aminobiphenyl92-67-12联苯胺benzidine92-87-54-氯-邻甲基苯胺4-chloro-o-toluidine95-6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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