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少对高利贷的依赖;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传统观念下,农业信贷的唯一作用就是增加产出。信贷被看作是一种必要的生产投入,这种投入是为了获得外界更多的投入,贫困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往往被忽略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最主要的方针已从只强调生产信贷渠道转变为从整体上加强农村金融中间媒体的作用。和农民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的讨论 有学者认为:资本在传统农业中的生产环节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舒尔茨认为:传统社会中的农民把钱投资到传统生产要素时,这种收益率非常低,所以农民不愿意进行储蓄。也有学者认为,对传统社会中的农民而言,相比较农业投资活动,生存更重要。只要有新的投资机会,传统农业地区的农民能像资本主义农场一样充分有效
2、地使用资本。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 农村正规的金融组织少,主要以非正式金融组织为主,主要的信用形式是民间借贷;正规的金融组织面向农民和农村的信贷业务很少;正规的金融组织从农村向城市输送大量资本;贷款往往流向生产规模较大的农场,而小规模贫困的农户很难获得贷款。发展中国国家金融市场的特征 给发展中国国家的农村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比城市人口提供服务更难。农民在空间上是分散的,运输费用和收入高度相关,导致准入问题增加;贷款尺度偏小导致贷款过程中单位成本的增加,农民缺乏信贷历史,农民识字率较低限制了农民的信用记录;农业生产活动更多受到气候因素和价格波动影响,从而产生不确定性,增加贷款的风险;农民缺乏有
3、形资产,能例如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抵押品少;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利率往往由放贷者决定,而且利率很高。正规银行不愿向农民和农村的贷款:信用评价困难:没有健全的信用记录缺乏有效信贷抵押,无法确保贷款者能及时还款贷款额度小,缺乏有效联系和监督,管理成本高贷款风险管理的问题 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农村的资金短缺现象长期存在,农户因为资金缺乏而无法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金融机构服务内容和形态的多样性 在现实中,农村金融机构以各种形态出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贷联盟社、小额流动资金储蓄和贷款联合会、非政府组织、投入提供商、农业加工处理商、零售商,甚至朋友、邻居和民间借贷人。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中占据主要地位。农村金
4、融政策的目标 总体的目标:提高农业产出和农民的收入,缓解农村贫困。具体的目标:让需要资金的农民能够获得资金,同时让农村金融机构能持续发展(适当的盈利)。具体的农村金融政策 允许农村金融组织的建立:商业性的金融组织和合作性的金融组织;政府担保和社会担保发展以及担保物(土地?)形式的多样化;信贷补贴和限制高利贷或者灵活的利率政策;农村金融部门的法规:管理和监督以防治金融风险(最低资本金要求,投资方向,资本充足率等)。鼓励小额信贷的发展。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MicroCredit):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民、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一般贷款额度较小。孟加拉国农村银行创
5、办者穆罕默德 尤努斯1976 年创办农业银行,现在已经有 1735 个分理处,在59912 个村庄开展业务,雇员 16142 人。累记放款 53 亿美元,贷款受益者 560 万人,约半数借贷者脱离了贫困。96 的顾客为女性,约 20 的利率。获得贷款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如限制子女数量,只饮用煮过的水,修建厕所和污水排放沟,种植蔬菜,将收入用于后代教育。参考消息:2006 年 2 月 22 日,第 10 版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 贷款给妇女;小组贷款:例如以 5 个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都要为其他成员的贷款作为担保;还贷激励:良好的还贷记录可以增加以后的贷款额度小额贷款的作用 为贫困人口提供服务,
6、创造个体经营来提高贷款者的生产力和人力资本;通过增加项目参与者和他们家庭中人均消费来削减贫困;稳定消费;关于小额贷款的讨论?。自助性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 储蓄者和贷款者都是信用合作社的所有者。自助性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能将资金留在农业内部,并减少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其缺陷在于规模有限,运行效率较低。政府可以对信用合作社进行补贴。中国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民间信贷。耕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 中国农业领域未来资金需求商业化农业发展的结果。中国的农村金融政策 放松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农业银行业务转向和回归;小额信贷的
7、试验和发展;农业贷款补贴;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中国的村镇银行2006 年 12 月 银监会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 年 3 月 首批村镇银行在国内 6 个首批试点省诞生2007 年 10 月 银监会宣布试点从 6 个省扩大到 31 个地区2007 年 12 月 首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开业2007 年 12 月 国开行作为主发起人组建的村镇银行挂牌2008 年 8 月 农行发起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村镇银行2008 年 10 月 全国共开设的村镇银行已经达到 20 多家 2006 年 12 月 22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
8、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重要突破在于两项放开:一是对所有社会资本放开。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对所有金融机构放开。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
9、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村镇银行的特点村镇银行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以往,在中国农村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两种金融主体,金融服务的水平越来越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因此建设村镇银行成为监管层大力推动的目标。在规模方面,村镇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在经营范围方面,村镇银行的功能相当齐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和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村镇银行虽小,却是独立法人,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信贷措施灵活、决策快。比如,栾川民丰村镇银行微贷部对于 10 万元以内的贷款,3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 万元-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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