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乙方:甲方为 项目的所有权人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的现场租赁代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委托方式及日期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现场租赁代理。甲方向外的租赁单位,乙方均有租赁相关工作的代理权。委托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甲方职责(一) 配合乙方看楼及办理有关租赁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图、装修标准、各户型租赁面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材料。(二) 甲方负责审定租赁计划、租赁价格或租赁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三) 甲方有权派人监督乙方整
2、个策划、宣传和租赁过程。第三条:乙方职责(一) 该项目的规划、租赁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市的相关法规。(二)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提出调整项目之租赁策略、价格的建议,由甲方审核书面认可后方可生效执行。(三) 对租赁队伍进行严格培训,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安排,负责客户之洽谈。(四) 负责协助客户签署有关租赁合同,并协助甲方对租赁合同条款为客户作出合理及合法解释。(五) 指导客户缴交相关租赁租金、租赁按金、管理费及项目费用。(六) 委托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活动。(七) 乙方保证在自有的宣传媒体上每天刊登该项目之广告。协助物业交收手续。第四条:
3、代理费用(佣金)及费用的付款方式(一) 代理服务费(佣金)为签约后当月出租面积首月租金的1个月为租赁代理服务费(佣金)。若世界排名500强或国内百强知名企业,面积(1000方以上)可协商支付1.5个月佣金。(二) 当月的签约出租面积,乙方须在当月的30号前提交当月出租面积业务佣金清单给甲方,经甲方核对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三) 委托期间内代理费按租赁结算标准,以客户签署合约后缴付按金,乙方须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佣金)。第五条: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合作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条件,均是商业机密文
4、件,未经过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否则,双方保留向对方追讨由此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二)如甲方未能按本代理合同确认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款外),每天向甲方回收甲方当期未付款0.1%的滞纳金。(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五)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条:其他(一) 本合同期满时,如不续约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需将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三)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经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 本代理合同壹式肆份,于双方签署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份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