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10三、行业规模空间 151、公安刑侦行业规模空间 152、公安交通行业规模空间 163、煤炭安全领域规模空间 16四、我国软件行业企业分布及其市场份额 17五、行业进入壁垒 181、技术壁垒 182、业务模式壁垒 183、市场壁垒 194、人才壁垒 19六、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91、从供给方面来看 192、从需求方面来看 20(1)政府信息化投资从硬件向软件服务转变 20(2)电信行业IT 投资减缓,价值服务日趋重要 21(3)金融行业IT投资恢复增长,中小金融机构成投资亮点 22(4)制造业、能源业以及交通业增长潜力巨大 23(5)医疗卫生业
2、与教育业的信息化新需求 23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241、有利因素 24(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5(2)下游行业快速增长的IT服务需求 25(3)技术的不断创新催生新的服务市场 26(4)飞速发展的硬件设施 26(5)高素质IT从业人员逐年递增 272、不利因素 27(1)国内软件与信息服务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27(2)竞争力不足,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27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28九、行业主要企业简况 281、深圳市中视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82、北京市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93、法国达索公司 294、EON Reality 29一、行业主
3、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产业政策 行业实行的监管体制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以及工商与质监监管相结合。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主要受商务部、工业与信息化部两个主管部门监管。商务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的管理。其中服务贸易司主要负责服务贸易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研究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完善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提高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实施服务贸易品牌战略,加快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促进软件出口、加
4、强技术贸易管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的整体规划发展,组织制定本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2、行业协会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各地方软件行业协会两个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由从事软件研究开发、出版、销售、培训,从事信息化系统研究开发,开展信息服务,以及为软件产业提供咨询、市场调研、投融资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自愿结合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北京软件行业协会是由以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自发成立,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登记,为2
5、000多家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提供价值服务的行业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的设立使得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行业中的各成员从原来的被动式监管过渡到主动式自律。3、产业政策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植与鼓励。近年来该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列举如下:2005年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凭当年颁发的认定证书或年审合格证明,向税务部门办理当年度所得税减免手续,享受10%所得税优惠政策。2007年3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
6、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推进业务外包,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积极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的服务企业,实行财税优惠。2008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软件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明确强调提升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扩展计算平台等发展战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适应软件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加大对发展信息服务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信息服务在软件产业构成中的比重。2008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
7、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了一系列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09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提出要“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8、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运用,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新应用带动新增长”。2009年4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动先进服务业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提供所得税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9、业,在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18号文”),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等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明确提出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并首次提出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2011年10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10、的通知,规定对销售满足条件的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011年12月8日,工信部印发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确定了10项发展重点和8项重大工程,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该规划还提出,以培育行业龙头企业为抓手,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二、行业背景及发展概况 1、行业简介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为核心,是国民经济的关键基础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国家“两化融合”战
11、略发展计划的关键核心。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是各类电子设备、通信、互联网、自动化等诸多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现代工业的生命线,也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核心。各国对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的重视程度都越来越高,发达国家和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竞相发展,使这一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也推动了软件与信息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一直以来具有高智力、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以及人力资源充分利用、产业融合带动力强的突出优势,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及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我国软件行业的分类都比较混乱和模糊。从广义上
12、来说,软件行业与信息技术以及电子技术密不可分。软件行业可以分为以下六个大类:虚拟现实行业属于计算机软件应用服务业,是计算机仿真行业的细分行业。虚拟现实是通过多媒体技术与仿真技术相结合生成逼真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一体化得虚拟环境,用户以自然的方式与虚拟环境中的客体进行体验和交互作用,从而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和体验,利用计算机生成的能给人多种感官刺激的人机交互系统。虚拟现实技术具有三个主要特征,即:沉浸性(Immersion)、交互性(Interaction)、想象性(Imagination)。沉浸性是是指用户借助各类先进的传感器进入虚拟环境,并产生“身历其境”之感,即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触摸到
13、的,与真实环境中完全一样。交互性是是指用户进入虚拟环境后,以自然的方式与虚拟场景中各种对象进行相互作用的能力。想象性是是VR逼真性与实时交互性而使用户产生的更丰富的联想,扩大用户的认知领域,提高认知能力。2、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我国的软件产业起步于80年代初期,一步一步从无到有、再到现在不断发展壮大,其间经历了70年代中期的萌芽阶段、80年代的起步阶段、90年代的成长阶段以及2000年以后的快速发展阶段。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在中国的不断普及和应用,中国的软件产业已经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先导产业。工信部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3,36
14、4亿元,同比增长31%,且一至四季度的收入和增速均呈上升态势。自从2000年进入软件业的高速发展时期后,我国2010年的软件产业规模相比2001年扩大了十几倍,年均增长达到38%,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6%上升到18%,在全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中,所占份额由原先的不足5%上升到超过15%。软件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不足0.3%上升到超过1%,软件业从业人数由原先的不足30万人增加到超过200多万人。从业务结构来看,近年来软件服务业增速加快,特别是与网络相关的信息服务发展非常迅速。工信部数据显示,2010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增值服务收入分别为1,233 亿元和2
15、,178 亿元,同比增长37.2%和44.6%,高于全行业5.9 个百分点和13.3 个百分点,两者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25.5%,比2001 年提高18.9 个百分点。软件产品收入4,208 亿元,同比增长28.6%;嵌入式系统软件受通信类产品增长放缓影响,完成收入2,242 亿元,同比增长15.1%,低于全行业16.2 个百分点。受集成电路行业复苏和软件外包市场增长带动,设计开发实现收入593 亿元,同比增长73.1%;系统集成和支持服务实现收入2,910 亿元,同比增长31.8%。从产业分布区域来看,软件产业发展聚集趋势从过去主要集中在京粤地区转向沿海地区。工信部数据显示,2010 年,东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1,449 亿元,同比增长31.8%。除京粤两地外,沿海多个省市均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江苏、辽宁、福建、山东四省软件收入增长超过35%,占全国比重比2001 年分别提高了13.4、3.8、3.1 和1.5 个百分点,合计占比达35%,逐步打破过去京粤两地占全国一半以上的集中局面(两地占比下降到35.5%)。目前,虚拟现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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