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尤尔的第一个工厂定义是:“各种工人即成年工人和未成年工人的协作,这些工人熟练地勤勉地看管着由一个中心动力(原动机)不断推动的、进行生产的机器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尤尔的第二个定义是:“一个由无数机械的和有自我意识的器官组成的庞大的自动机,这些器官为了生产同一个物品而协调地不间断地活动,因此它们都受一个自行发动的动力的支配”。(同上书,第459-460页。)马克思认为,尤尔的第一个工厂定义是从生产力或一般劳动过程角度对工厂的定义,适用于机器体系的一切可能的应用,因为在这个定义中,“结合总体工人或社会劳动体是积极行动的主体,而机械自动机则是
2、客体”。(同上书,第460页。)尤尔的第二个定义则被马克思称之为“表明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以及现代工厂制度的特征”的工厂定义。在这个定义中,主客体进行了颠倒,自动机成为主体,工人却只是作为有意识的器官与自动机的无意识的器官并列。从马克思对尤尔工厂定义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与西方企业理论将企业仅仅理解为投入产出关系或生产函数,或者理解为契约关系和交换关系不同,马克思将工厂制度或企业理解为一种生产方式,一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他是从技术关系和经济关系两方面来理解企业或工厂的。马克思的这种理解既能涵括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激进经济学三种企业定义中的合理因素(如新古典经济学和激进经济学对技
3、术基础与生产功能的重视,新制度学派对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强调),又克服了他们的片面性和不足,从而具有更强的理解力和说服力。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本文也试图从技术关系和经济关系两个层面定义企业:企业是以内部具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团队生产为基础,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组织。这个定义强调了三点:第一,企业这一经济组织内部存在分工协作关系,是一种团队生产;第二,由于企业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下形成的,因而必定反映特定的生产关系内涵;第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从事的是商品生产,也就是说,它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是为交换价值而生产。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经济组织,才能称为“企业”。具体地说,一方
4、面,从技术关系或从一般劳动过程来看,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以生产过程内部各工序和操作的专业化为基础的劳动的技术组织。因此,手工工场虽然与行会制度下的小作坊一样,使用手工工具进行劳动,但由于手工工场对劳动过程进行了细分,实行了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其技术基础与行会师傅的小作坊有本质区别,因此,行会里的小作坊不是企业,而手工工场却是企业,虽然它只是企业的萌芽形态。直到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工具,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度产生时,企业才取得了其典型形态。另一方面,从经济关系这一层面上说,企业又是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可以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企业是由生产的技术安排决定的制度安排
5、。这是因为企业不仅是一个抽象的经济范畴,而且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商品生产组织,而现实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所有制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管理者、管理者与所有者、劳动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其他各种经济关系也不相同,并由此形成不同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因此,在相同的技术水平上,所有制不同,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就不同。如同样是以机器生产为基础,资本主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便具有不同的生产关系内涵,前者是一种雇佣劳动关系,后者则是劳动者联合体的联合劳动关系,而且这两个具有相同劳动技术组织形式的企业,由于不同的生
6、产关系性质,其利益及分配关系也不同。应该注意的是,技术关系是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的基础,但技术关系并不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通过中介环节社会分工协作体系,形成企业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由此派生出其他各种经济和社会关系的。二 马克思没有从抽象意义上研究企业起源问题,而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论述中,展开对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变问题的分析,叙述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工厂制度(机器大工业)股份公司的发展动因和轨迹。在马克思那里,技术变迁、分工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进的首要和决定性的因素。本文也同样是从技术变迁和分工发展的角度来说明企业起源问题。在论述分工与企业起源的关系之
7、前,先简单交待一下分工这一概念的含义。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工,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将原来由一个人或组织在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不同职能的操作分开进行,分工有社会分工和劳动组织内部的分工两种形式。由于企业既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生产单位和环节,同时其内部也存在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因此,企业首先是分工发展的产物。通过采用劳动过程的分工和专业化的团队生产方式,能使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从而大大节约生产成本。虽然企业有时也能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省,但相对于生产成本而言,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从属的、次要的。从历史上看,工场手工业是企业的萌芽状态,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才是企业的典型形式。从劳动者拥有生产工具
8、的单独手工劳动方式向工场手工业这一企业萌芽形态和企业典型形式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既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也不是个人之间博弈的结果,而是生产力进步和社会分工体系发展造成的孤立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历史必然性的结果。由于历史的继承性,使得这一劳动过程隶属于资本,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但是,在资本手中,劳动的这种社会化之所以提高劳动的生产力,只是为了从这种劳动中剥削更多的利润”。(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第1卷,第336-33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1.生产组织内部劳动或操作的分工的存在是企业产生的必要条件。作为企业萌芽形态的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以简单协作的形式发
9、展起来的,而在奴隶社会就已出现的简单协作,却只有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获得了特殊的意义,因为只要有大量的协作者,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让他们同时进行这些操作,从而由简单协作转化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对手工操作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和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组合,对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分配本身就是一种技术创新。它要求劳动组织形式发生相应的变化,更准确地说是劳动组织形式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就是企业的产生。所以,马克思说:“许多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资本指挥下在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而工作,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起点。”(同上书,
10、第323页。)工场手工业虽以分工为基础,但由于使用的依然是手工工具,生产仍依赖于劳动者的技艺,因此,它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一旦工场手工业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它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将会被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所取代。但是,并不是任何技术进步都会引起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技术创新对生产方式的影响有两种:一种是只能使劳动方式发生量变的技术创新,这一类技术创新是大量存在、不断出现的;另一种则是使劳动方式产生质变的技术创新,这种技术创新才是企业产生的决定因素。当然,这种引起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技术进步的出现频率相对低一些,它是前一种技术创
11、新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2.社会分工的充分发展是企业产生的前提条件。虽然技术的发展是企业产生的决定条件,但不能因此便断定企业是某一项或几项技术发明的结果,企业还以社会分工的充分和广泛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必须将技术创新置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对技术发展与创新在企业产生过程中的作用作出合理的说明。换句话说,虽然机器的发明对工厂制的兴起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社会分工体系的充分发展,企业也就不可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3.分工对生产组织效率的影响。企业之所以能够取代没有专业化和劳动协作的独立的小生产,是因为这种新的团队生产方式有劳动过程的细密分工和协作生产,能提高劳
12、动生产率、大大节约生产成本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交易成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分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源于下述几方面:(1)仅仅是将更多的劳动者集合在一起的简单协作,就可以创造出一种“集体力”;(2)由于协作的共同劳动所引起的竞争和精力振奋,可以提高个人工作效率;(3)相对多的劳动者对厂房、仓储设施、工具、装备等的共同使用,降低了人均生产资料占用量;(4)即使不改变生产工具和操作方法,仅通过操作的分解和专业化,也可以节省学习时间和费用;(5)相对简单的操作可以减少工作失误;(6)节省劳动者从一项工作转到另一项工作(操作)而造成的时间损失。劳动分工与协作
13、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且从长期来看,它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这是因为通过对劳动过程和操作的细分和专业化,操作逐渐趋于简化和单调重复,注意力集中在更窄的生产领域,从而使生产工具和工序、操作技艺的改进等技术创新变得相对容易。同时,马克思对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缺陷也作了比较深刻的揭示,他指出: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劳动者的生产活动越来越集中于较小的范围,会使生产者丧失其他方面的技能,成为一个片面的人,失去人的丰富性和创造性,而且,“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发挥和紧张程度,因为精力是在活动的变换中得到休息并显示出魅力的”。尽管分工和专业化具有上述弊病,但分工的发展使人类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经济福
14、利也得到改善。正是因为这一点,马克思才在深刻揭露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性时,对这种生产方式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由于雇佣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的协调职能也具有了二重性,它既是由社会劳动过程的自然属性本身产生的特殊职能,而且也成为资本的职能。“随着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同劳动者相对立的生产资料的规模的增大,监督和检查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是否适当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同上书,第332-333页。)在这个意义上,雇佣关系构成了对企业发展和企业效率的限制因素。4.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的关系。在说明企业起源问题时,还要区分社会分工与劳动过程的细分或者说企业内部分工这两种不同的分工形式。新制
15、度学派主张“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认为企业与市场间的相互替代只涉及交易成本问题,实际上是假定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可以无条件地互相转换,或者说混淆了这两种分工形式。马克思则明确区分了社会分工和企业内部分工,并对二者间的关系作了科学的表述。马克思认为,劳动的社会分工是指各种专门的劳动分别生产互不相同的产品,它们之间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发生联系;企业内部分工则是在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劳动过程内部实行的分工和专门化,它们之间的联系不需通过商品交换。社会分工是企业内部分工的前提,企业内部分工的发展又会使某种特殊的劳动发展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使社会分工的扩大,由行业或产品的专业化进一步发展出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化、工艺的专业化甚至服务的专业化。马克思同时也指出,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这两种分工常常同时存在,同时发展,相互之间可以转换,但这种转换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主观和任意的。首先,这种转化要受技术可分与不可分性的制约,如果不存在技术可分性,二者便不能转化。如生产流水线,由于其技术工艺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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