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实用住宅小区1.3、项目地点:山城发展大道111号2.服务范围2.1. 山城玉泉花园园林景观项目为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2.2.与其他专业设计公司和相关管理公司进行配合,提供咨询意见。2.3.在施工阶段进行现场配合指导,对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42.5设计限额的要求:(限额及封样要求)3.设计服务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内容所需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费用组成及付款方式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4附则4.1.本合同适用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法规。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
2、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经办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设计依据1.1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服务目标以及合同的相关规定。1.2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委托书、产品定位报告以及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图。1.3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要求。1.4 设计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2工作阶段、工期及成果2.1施工图设计阶段2.1
3、.1.工期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1.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现行版本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与景观设计相关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2.1.3.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顾问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各专业公司所需要的设计条件进行施工图优化,并对相关图纸做出相应设计修改。2.1.4.配合甲方委托的市政综合管线、小市政施工图的设计工作等,并根据其相关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相关事宜。2.1.5.对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提出的且双方认同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2.1.6. 配合甲方完成本阶段所需的相关报批工作,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2.1.7.设计中采用
4、材料样板、设备等,应提供多种型号及参数,并提供参考意见供甲方确定。2.1.8.完成此阶段建设费用预算。2.2.此阶段乙方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必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2.2.1.设计说明、图纸目录、各项设计统计表2.2.2.总平面图:总平面图、放线图、竖向设计图、排水设计图2.2.3.种植设计:植物布置图、放线图、植物技术指标、种植说明2.2.4.硬质景观:景观建筑及小品工程做法详图、外部装饰详图2.2.5.户外家具物品:户外家具物品布置图、选型说明、工程做法2.2.6.铺装设计:铺装设计图、工程做法详图、材料配置说明2.2.7.照明设计:户外灯具布置图、户外灯具选型、工程做法详图2.2.8.景
5、观施工图设计中其他必要的图纸。2.2.9.此阶段各类审批用图及与审批有关的全部设计数据(图纸应按相关规定盖报批要求的印章)2.2.10.此阶段景观建设费用预算书,包括软硬景总比例及各分区软硬景比例。2.3.成果交付形式:2.3.1.各专业施工图审批用图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交2.3.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 8套2.3.3.施工图阶段景观建设费用预算书8套2.3.4.全部工作成果电子文件两套,包括DWG格式(与CAD2004版或天正6软件兼容,并且提供相关字体。)图纸文件;彩图应以tif或jpg格式,分辨率大于300dpi。2.4.上述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相关图纸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并且根据审
6、批意见修改完成后,本阶段工作视为完成。2.5. 施工配合阶段2.5.1.工期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5.2. 各专业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和设计答疑。2.5.3.工程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设计师应每周到工地现场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例会。解决现场遇到的在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如问题较大需另行设计的问题,时限则另行协商确定。2.5.4.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设计顾问公司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施工全过程进行必要监督工作。2.5.5.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关设计变更及洽商等方面工作。2.5.6.在最后交接阶段,执
7、行园林预保养的检查,以确保所有的工程都和设计的图纸和规格一致。准备初期接收报告和缺陷清单(其中包括了所有遗漏的和背离原来设计要求的事项)并监督整改。2.5.7. 参与植物、铺装材料的选购;参与施工现场铺装及硬景的施工样板确认。2.5.8.配合甲方进行有关竣工验收报批、报审的相关技术工作。2.5.9.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审查批准通过后,此阶段工作结束。2.6.设计成果2.6.1.乙方的设计成果,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2.6.2.乙方提交的各种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对于建筑工程
8、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未做规定的设计文件,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2.6.3.乙方在每个阶段得到甲方对设计成果的书面认可并正式提交甲方之后,视为此阶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2.6.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应用于本合同书中的项目。双方不能将这些设计成果运用在其它项目中。2.6.5.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电子文件(可采用光盘或其它甲方认可的方式)。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目录保持一致。2.6.6.乙方在保证设计方案功能合理、造型美观的前提下,在选择建筑材料、结构布置、设备选型等方面,应注重经济性。2.6.7.如甲方在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中更改项目名称
9、,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项目名称的修改,并在接到通知后,将所有的往来文件及图文名称更改正确。2.6.8.乙方每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如需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修改完毕。2.6.9.乙方在每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需经甲方确认,甲方的设计成果确认人为:王旺大。2.7.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发生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时间靠后的文件为准。3设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合同价款3.1.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合同单价为:人民币 元。本工程景观设计面积暂估为 平方米,暂定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最终双方按实结算
10、设计面积,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内,不另行计费;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上,按照上述设计单价进行费用增减。所付设计费均为人民币,包含税金、管理费、差旅费等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3.2.设计费支付3.2.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3.2.2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3.2.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的剩余部分。3.3上述设计服务费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审图费、报批报建图纸费用、通讯、差旅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4.
11、在阶段设计成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因甲方原因修改设计的,如无原则性修改,原则上不增加设计费。出现原则性修改的,双方另行协商。3.5.乙方以及他们的人员应按照合同适用法律缴纳税费。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3.6.在合同生效后,若有关税费的适用法律变更,在本合同项下付给乙方的报酬不变。3.7乙方的收款人员应向甲方的财务部门提交授权收款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收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应付款等额合法发票,甲方将款项交付乙方授权的收款人员。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2、。4双方权利及义务4.1.甲方权利及义务4.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须的设计原始资料供乙方参考。但所提供的原始资料仅指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图文、设计要求等文件。4.1.2.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文件予以回复。4.1.3.甲方应在其团队内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4.1.4.在乙方的服务开始前,甲方应提出设计要求、技术条件和信息,甲方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提出设计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4.1.5. 为促进甲方营销工作的开展,为甲方项目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公司的名称、相关背景、资料以及乙方相关人员的肖像、背景资料,乙方不得因此而
13、要求增加费用。4.1.6. 甲方有权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指定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4.1.7.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2.乙方权利及义务4.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高质量、经济地按该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标准以及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标准和深度履行合同的服务和义务。对于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事宜,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2.2. 乙方不得指定唯一性产品用于工程中。任何产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4.2.3.甲方作为非专业人员对乙方提交的工程
14、成果的确认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理、合法、有行业竞争力服务的责任。4.2.4乙方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联络人、总设计师、专业设计师等人员。设计组成员必须具备承担本合同设计任务的能力,设计资格也应满足甲方要求。所有设计项目组的人员简历将作为本合同附件。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许可,设计人员不得调整。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有必要替换重要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不得对因人员调动或替换而产生的费用提出要求。乙方设计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5.乙方在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活动中,不得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乙方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其人员也不接受其它额外的报酬。4.2.6.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附属机构不得谋利于本项目,不得在与咨询服务有关的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本设计合同下的服务及延伸服务除外)。4.2.7.乙方有义务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本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