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第二条 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
2、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第三条 保险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
3、本公司的书面同意。第四条 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
4、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五、本
5、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第七条 争议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八条 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
6、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第十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5)领有公
7、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篇二:工程保险询价合同文件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询价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 1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2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 2 1. 总则 . 4 2. 报价文件 . 4 3. 报价文件 . 5 4. 报价 . 7 5. 评分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工程项目资料. 11 第四章 保险条件. 12 1投保标的及金额 . 12 2保险合同(格式) . 13 第五章 报价文件编制格式. 14 1. 保险报价函 . 17 2.
8、委托授权书格式 . 18 3. 资格审查资料 . 20 报价人基本情况 . 20 报价人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 21 报价人近三年违法行为情况 . 23 4. 增值服务汇总表 . 24 5. 承诺函 . 25 6保险服务总方案 . 26 7再保险安排简述 . 27 附件. 24(被邀请单位名称):XXXXXX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XX-XX标段土建施工(以下简称“XX公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工程保险”)已具备投保条件,受项目业主XXXX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投保人(XXXX标段承包商)共同委托,XX保险公司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特邀请贵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保险报价。请你单位于
9、 年月日下午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持本报价邀请书彩色影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报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 分,地点在 参与报价的保险公司在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人民币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报价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日 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询价人:XX保险公司 年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报价须知的具体概述,如后文内容与本表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篇三:保险合作协议书 保 险 合 作 协 议 甲方:公司 乙方
10、: 公司 为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双方合作项目: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 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2、 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3、 甲
11、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4、 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一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一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5、 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二)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 乙方指定代理人廖健伟(工号:51070700000040)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定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2、 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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