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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佃关系与官民关系Word格式.docx

1、“皇帝本人是地主,所以代表地主”?关于“同类代表同类”说 首先,正如“阶级”理论本出自近代社会,“阶级代表”说也本是近代代议政治下的行为逻辑。在这种政治中,各党各有选民基础。甲党主要争取工会选票,乙党侧重依靠商会支持,社会中各利益群体以此找到代理人,委托其维护自己的利益。正因为有这种机制,政客们不能只图一家之私,而必须“代表”自己的选民群体去参与政治博弈。哪个阶层的选民推选了他们,他们也就是这个阶层的“代表”了。然而传统时代并无代议政治,统治者“提三尺剑,化家为国”,“某之产业,孰与仲多”,只知“家天下”,不知“阶级天下”。听其言,则自诩“百姓父母”、“民皆赤子”,何曾允诺身许某一“阶级”。观

2、其行,则但求自家“皇图永固”,何曾把什么“阶级利益”置于一己私利之上?他们既没有接受“农民阶级”的委托,也没有接受“地主阶级”的委托,他们上台既不依靠佃户的选票,也不依靠地主的选票,他们的权力既非佃户选民授予,也非地主选民授予。那么,他们凭什么要讨好某个“阶级”,只“代表”他们的利益?有人说,皇上“代表地主阶级”,是因为“皇帝本人就是最大的地主”。这个说法完全经不起推敲。中国历史上有的帝王有私家庄园,但并非所有帝王都对持有庄园感兴趣,更不是所有帝王都是“最大的地主”。皇上作为“天下”之主的利益是靠其政治上对全国的统治权、而不是像平民地主那样靠其私产来获得的。就统治权而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决

3、非仅仅在井田制下如此。在这个意义上,帝王的确是把国家当作自己的私产的。但在这个意义上成为皇家私产的“国家”何止是土地,而是连地带民的全国一切人力物力资源,而且首先应当是皇上的臣民。换言之,包括地主、佃户与自耕农在内的臣民都是皇帝的私产。皇上与平民富人岂只是“大小地主”之别,而“人主”又岂能被其私产委托为“代表”?当然这并不是说皇帝与臣民关系等同于奴隶主与奴隶,犹如皇帝与国土的关系并不等同于地主与地产。前所谓私产云云只是统治权的借喻,而这种统治权并不同于一般地主的所谓产权否则全国将只有皇帝一个地主,他还去代表什么“地主阶级”?更重要的是,即便帝王本人是地主,也不能说因此他就“代表”了所有地主。这

4、正如朱元璋出身赤贫,石勒甚至出身于奴隶,但明王朝与后赵王朝并不因此成为贫民政权或奴隶政权一样。所谓“同类代表同类”根本是一个从理论上到实践中都不成立的说法。道理很简单:“代表”就是一种委托一代理关系,有了这种关系,代理人不仅无须与委托人同操一业,而且恰恰相反,“专业代理人”通常比与委托人同操一业的“业余代理”或“义务代理”更能履行代理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司法上当事人不找同行,而要找专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政治上当代发达国家都实行议员职业化,就是这个道理。常识告诉我们,“代表”与被代表者的利益一致是通过委托一代理契约来建立的。有了这种契约,一个本身不领雇主工资的人更能不受雇主约束地在利益谈判中

5、代表雇工的集体利益。而得到雇主赏识的“劳动模范”却通常无法成为劳资谈判中的劳方代表。固然现代社会中同业公会也是一种利益代表机制,但这种代表关系同样也是以委托一代理,而不是以“同业”为基础的。而在不存在委托一代理关系的情况下,同行不仅无法“代表”同行,而且恰恰容易产生利益竞争和“同行是冤家”现象。军阀混战只会在军阀间进行,官场恶斗只能是官僚间的事,文人官僚是制造“文字狱”整文人的高手,而最严酷的抑商、灭商行为都是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这些“红顶商人”干出来的。因此,如果传统帝王像有人所说的那样自我定位为“最大的地主”,恐怕他们倒会更严厉地打击“豪强”,正如他们自我定位为最大掌权人因而也就最严厉地

6、打击权力觊觎者那样。反过来说,恐怕正因为皇上并不把自己看成民间意义上所谓的最大地主,他才虽不“代表”地主、但也不至于把“其他”地主当成竞争对手来打击。主子,还是“代表”?关于“客观上代表”说 或日:帝王之为“阶级代表”虽非主观自觉,但他仍在“客观上”代表了该阶级的利益。这种说法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定的制度安排,怎能保证所谓“代表”与被“代表”者“客观上”利害一致,而不是利害冲突?仅仅靠“代表”对被“代表”者的善意吗?这不恰恰正要求“代表”对自己的职责必须有“主观自觉”?换言之,只有代议制才使掌权者即便主观上并无“代表欲”(他或许只想揽权自利),“客观上”也不得不代表其选民的利益否则后者就会收回

7、对自己的授权。而如果没有这种制度安排,“代表”就只能靠主观自觉了,岂能有无主观自觉而“客观”代表了什么阶级的事?其实常识告诉我们,这种“主观自觉”根本是靠不住的。恰恰正是在“客观上”由于没有代议制度, 掌权者“主观上”即使真有所谓“阶级觉悟”,真想“代表”谁,其实践也不过是“朕即阶级”而已。然而,如果说“朕即国家”的专制观念往往导致祸国殃民,“朕即阶级”难道就不会为祸于该阶级?在没有代议制也没有制约机制的情况下,“朕”真能关心所谓被“代表”者的意愿,维护被“代表”者的利益?正如他口称“万民父母”而“万民”无法制约其权力,也就无法避免其损害“万民”一样,即便他真想当“某阶级代表”,而“某阶级”无

8、法制约其权力,又焉能避免此权力损害该“阶级”?当然,统治者要掌权就不能只靠孤家寡人,他需要用一大批人来为自己效力,因此也就必须考虑效力者的利益。唐末五代统治者常告诫其继承人要实行先军政治,厚赏武将与军人,认为只要笼络住军人,别人就不敢造反,百姓死活都无所谓。而北宋实行文人治国,故文彦博谓宋神宗曰:“陛下为士大夫治天下,非为百姓治天下也。”他指的是皇上要用“士大夫”治国,因而不能不考虑“士大夫”的利益。但是第一,这种为皇上效力的人(武将或“士大夫”)只能是权力精英,即所谓权贵者,而不可能是经济意义上以拥有或不拥有某种财产来分野的“阶级”。此文彦博之所以只说为“士大夫”治天下,而不说为富民或平民地

9、主治天下也。尤其在“以吏为师”而排斥贵族政治的“秦制”下,皇帝用人绝非看家产,“布衣卿相”(但决非“代表布衣的卿相”)并非罕见,如果说穷人中科举的概率还不高,那些权势熏天的宠奴宦官出身多“苦大仇深”就几乎是规律。而富可敌国如石崇、沈万三者则往往被皇权吏权所作践。这当然不说明皇上“代表”穷人,但至少很难说他“代表”富人吧?第二,更重要的是,即便对于他用以为己效力的这些文臣武将而言,他也只是他们的主子,而不是受他们委托的“代表”。要知道主子与附庸、“代表”与委托人虽然都有利益相关,但相关的性质却截然相反:主子是要附庸为他效劳的,“代表”则是为委托人效劳的。前者是“人主”而后者是“公仆”,两者岂能混

10、为一谈!皇帝给臣工以利益,哪怕是很大的利益,在性质上也只是主子发给奴才的犒赏。韩非就曾以佣工给主人卖力干活是因为希望得到更高的工资,来论证臣子给皇上效力是因为希望得到富贵。如果我们不认为雇主给雇工发工资就是“代表”了雇工、奴隶主给奴隶衣食就是“代表”了奴隶,那么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认为君主给臣下以富贵就是“代表”了臣下。实际上,我们今天说某甲是某乙的“代表”,意味着某乙向某甲授权,委托其为己争取权益,或者维护自己已有的权益。在代议制下的确有一定利益集团(阶级)的选民通过选举授权他们选定的政客,把维护权益之责委托于他,使之成为这个阶级之“公仆”,为该阶级奔走效劳。但是皇权政治的逻辑却是完全相反的:在

11、那里不是在上者“代表”在下者,而是在下者“代表”在上者不是选民向政客授权,而是皇上向臣下授权;不是选民委托政客为民谋利益,而是皇上委派臣下为君谋利益;不是政客为选举他的那个阶级效劳,而是臣下为选用他的那位皇上效劳。因此近代英国的政客“代表”的是选民而不是英王,而传统中国的官僚“代表”的则是皇上而不是平民(包括平民地主)。同样,我们可以说传统中国的权贵们作为朝廷命官在百姓面前“代表”了皇上,却不能说皇上“代表”了权贵们。正如代议制下我们只能说左派议员代表了劳工阶层,却不能说劳工阶层“代表”了左派议员一样。而如果皇上甚至不能说是权贵们的“代表”,说他反而可以成为平民地主的“代表”,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12、。因此,所谓皇帝“代表”地主阶级之说,初看似贬低皇帝,实际是大大地“美化”了皇帝:如果在既不依赖他们的委托、也不受他们的制约的情况下,还能一心为他们谋福利(即便这个“他们”只限于某个阶级),而不是如黄宗羲所谴责的:“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那皇帝也真太高尚矣。无制约而能为“公仆”,即便不是全民而只是某一阶级之“公仆”,天下果有这等好事?“封建军阀蜕变成农民皇帝”?因此毫不奇怪,传统统治者对待民间的主佃关系和主佃纠纷,总是从维护“家天下”出发,而不是从维护主佃任何一方利益出发,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人们常常煞费苦心从“农民起义军”中寻找“均平”、“摧富抑贫”一类诉求,其实这类语词在历代统治

13、者嘴里说的要比“农民军”多得多。而在那些据说从“农民军”出身而后“蜕变”成了封建帝王的人那里,则是后期比前期说的多得多。朱元璋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在攻打张士诚时发布的平吴檄中有句话:“旧有田产房舍,仍前为主。”这本不过是一般的“安民告示”套语。但过去许多人把这句话当作宝贝,反复引证来表明朱元璋的“蜕化”。似乎他过去曾经到处把地主的“田产房舍”分给农民,后来当了封建皇帝,就懂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了。然而不久认真的学者就发现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朱重八在早年作为“起义领袖”时从无均贫富之类言语,更以对房产田舍“秋毫无犯”著称,而且对豪绅士夫非常尊敬和礼遇。倒是当了“封建帝王”后,尤其在其帝

14、王生涯的后期,却不但对绅士们大开杀戒,还大搞“右贫抑富”,“豪民巨族铲削殆尽”,哪里还对他们的“旧有田产房舍”讲半点客气!于是,在元明史研究者中便出现了一场论战:元史专家陈高华说朱元璋起兵时就是个深得豪绅拥护的“封建军阀”,从来不是什么农民领袖。而明史专家陈梧桐则反驳说朱元璋当了洪武皇爷尚有那么多的亲贫仇富言论和右贫抑富行为,怎么可能不是“农民起义”出身?然而有趣的是:陈高华用以证明朱“亲地主”的尽是其早年“起义”时的材料,而陈梧桐用以证明朱“仇地主”的却是他晚年“蜕变”后的材料。以至于笔者的师兄杨善群当年在学位论文中忽发奇想,论证说朱元璋的所谓“蜕变”不是从“农民领袖”蜕变成“封建帝王”,而

15、是从“封建军阀”蜕变成了“农民皇帝”!结果引起众答辩委员大哗,纷指其离经叛道。只要从人之常情,而不是从“阶级代表”的意识形态理论出发,这种演变就很好理解:当年朱元璋羽翼未丰,故能重视各界,加意笼络人心。后来权倾天下了,“一阔脸就变”,自然威福自恣。对富人他从笼络到作践,对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事实上,历代大规模民变(过去所说的“农民战争”)中虽曾有过(但并非每次都有)摧富益贫这类诉求,却从未明言这“富”究何所指。倒是“封建帝王”们明确地指斥过地主或地租剥削。如王莽就激烈抨击“豪民侵陵,分田劫假”。而朱元璋更宣称:“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历代“农民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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