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卷人一、 单选题: 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 每题2分, 共10分)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内行使撤销权, 否则, 撤销权消灭。 A1年 B2年C3年 D4年 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它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 终止( ) 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她人财产的合同( )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合同 D为可撤销合同 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 。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C内容的变更 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5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
2、 ) 。 A公平责任原则 B违约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二、 多选题: 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2至5个正确的。多选、 少选、 错选均不得分。( 每题3分, 共15分) 1适格的合同主体有( ) 。A自然人B法人C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D已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E某市商业银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 。 A技术服务合同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D中外合作勘探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E仓储合同 3按照中国拍卖法的规定, 拍卖要经过的程序有( ) 。 A选定参加拍卖活动的人 B签订拍卖合同 C发布拍卖公告 D竞买E拍定 4合同的履行原则
3、为( ) 。 A全面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协助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E即时履行原则 5合同发生变更后( ) 。 A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 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有担保时, 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变更失去法律依据 D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变更失去法律依据E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三、 名词解释: ( 每题4分, 共20分) 1公序良俗 2缔约过失责任 3先履行抗辩权 4代位权 5融资租赁合同四、 问答题( 每题10分, 共40分) 1中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3合同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4附条件和附期限合
4、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有哪些?五、 案例分析( 15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 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 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 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第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试分析:( 1) 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 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 法律依据是什么?( 3) 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试卷代号: 7942/6043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 第二学期
5、期末考试合同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 单项选择题:1A 2D 3B 4A 5D 在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选择2至5个正确的。( 每题3分, 共15分) 1A B D E 2C D E 3B C D E 4A C D 5A B D E 1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及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概念, 是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2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 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 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 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3先履行抗辩权, 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
6、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 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4代位权,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 尚未完成履行之前,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5融资租赁合同,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1中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答: 中国合同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 从实际出发, 总结与借鉴吸
7、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 2) 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 3) 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 集中。( 4) 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 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5) 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6) 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 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7) 立法技术不断提高, 立法语言日超规范。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答: 从理论上说, 二者的区别是: ( 1) 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 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 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 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 并未生效, 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 国家主动干预的程
8、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 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 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 国家亦应主动干预; 而对已成立的合同, 即使其内容不完全, 条款有疏漏, 只要当事人自愿, 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 国家无须主动干涉, 完全能够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 3) 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 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 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 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 经过合同解释的方法, 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以确定合同的内容。因此能够说, 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9、, 而法院绝不可能经过解释, 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3合同条款的种类有哪些?答: ( 1) 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指为了给当事人起示范作用, 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 如中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主要有: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质量和数量; 价款或酬金;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就难以成立。故也将其称之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成立条款。( 3) 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 指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外的其它条款。故又被称为合同的一般
10、条款。普通条款包括: 偶然条款; 一般条款; 特意待定条款。4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有哪些? 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 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 未来有可能发生的、 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这种条件既能够是事件, 又能够是行为。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 能够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 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 1) 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 2) 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 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 3) 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答题要点:( 1) 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2)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 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根据第67条的规定, 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3) 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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