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每季度将每月汇总数据填写在围产儿数季报表上。监测医院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一旦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必要时,收集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如照片、检查报告等。2、上报表卡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省级妇幼保健院。3、质量控制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4、接受培训参加出生缺陷监测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科主任职责1、在分管院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
2、传及行政管理工作。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医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进修、实习人员。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正(副)主任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
3、料、学术论文。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学习人员的指导工作。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主治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围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2、制订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
4、向科主任汇报。3、完成教学任务,指导检查下级业务人员做好调查报告、统计资料、工作总结,发现问题给予指正,并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4、完成宣教资料的编写及科研课题的设计、实施、论文总结。5、参加保健门诊、专科门诊,参加临床实践,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分管病房的医师必须坚持每天查房1次,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各项管理工作。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围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保健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
5、导下,独立完成本专业某个项目或某个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职责围的业务工作,具体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3、深入基层、地段了解情况,协助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及宣教工作。4、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常规,严防事故差错,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5、参加保健门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收集保管、整理资料。6、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7、努力完成上级医师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工作。医士职责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具体业务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调
6、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具体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具体做好宣教工作。4、认真执行各项常制度,参加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高业务技术能力。5、服从上级医师指导,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工作。主检医师职责1、按照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法律开展婚前保健工作。2、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主检医师除能承担婚前保健医师职责外,应负责对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的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3、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4、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影响生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
7、向受检人说明后签字。5、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填写转诊单逐级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6、对医学上认为“暂缓结婚”及“不宜生育”的服务对象,应耐心阐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7、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每日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月组织质量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8、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负责资料汇总,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婚前保健医师职责1、婚前保健医师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法
8、规和有关法律开展婚前保健工作。2、男女婚前保健医师除分别负责男女婚前医学检查外,还应了担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3、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4、在婚前保健服务中,应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5、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时,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6、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应强化无菌观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7、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8、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应按照统一规,认真逐项填写,字迹
9、清楚。9、对诊断有困难的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10、对影响结婚生育的疾病,应征得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并指导落实好有关措施。11、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12、做好登记和随访工作,保持各种原始资料容齐全。13、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14、婚前保健医师应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累计病例,及时分析研究以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职责一、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除承担婚前保健医师的职责外,还应负责婚前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二、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
10、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三、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后签字。四、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审核后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五、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双方意见”的服务对象,应耐心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六、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组织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七、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高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与职责泰和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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