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当事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述,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工伤保险时效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期间内所发生的工伤,为工伤保险赔付有效期;在此期间外,工伤赔偿应由企业自行负担。9、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12个月。第一轮各小组2号选手1、工伤医疗期终结后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工伤医疗保险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2、伤残等级共有几级?最轻的是几级?最重的是几级?伤残等级共有十级,最轻的是十级,最重的是一级。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的是什么?一次
2、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死亡后,由工伤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或家属的一次性补助费。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如何享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5、七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几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6、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那些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几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多少倍?20倍。9、职工发生事故
3、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几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0日内。第一轮各小组3号选手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48小时如何起算?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3、职业病诊断权威机构是哪里?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4、工伤职工护理依赖分为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护理依赖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5、按照规定,应当向那个机构提出劳动能力
4、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6、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来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社会保险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2011年7月1日。8、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9、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二、小组必答题(共9题)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负伤、致残、致死,本人及其家属丧失生活来源
5、,生活难以维持,又从企业或者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经济补偿和社会服务权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4.职工因工多处受伤的,伤残等级如何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当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
6、晋升一级。5.职业病指的是什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那些机构或人员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7.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必须有工伤发生;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9、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否按照工伤处理?属于在校学生的实习人员不算正式工作人
7、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立实质的劳动关系,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受理。三、抢答题(共20题)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那两部分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2、工伤职工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承担?由申请人承担。3、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哪些?包括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以及有关补助待遇。4、工亡待遇包括哪些?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需要怎么处理?需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
8、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6、因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发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谁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7、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指的是什么?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补助费。8、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护理依赖的,其生活护理费标准是什么?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9、工亡职工配偶每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10、停工留薪期指的是什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9、。11、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支付的标准是多少?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12、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13、工亡职工供养子女范围包括哪些?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14、工亡职工供养父母范围包括哪些?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15、工亡职
10、工供养兄弟姐妹范围包括哪些?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1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待遇分别是多少?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17、工伤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缴费年度从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18、当事人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该如何处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9、工伤
11、职工伤残等级共有十级,分别被定义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划分?达到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0、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伤情发生变化该怎么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四、风险题(一)10分题1、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10分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就是否存
12、在劳动关系上存在争议该怎么处理?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承担举证责任。3、工伤保险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强制性、保障性、非营利性和互助互济性。4、河南省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为多少?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5、河南省规定因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6、河南省规定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7、配偶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配偶属于职工的近亲属,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配偶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8、因工致残
13、,能否请求支付精神损失费?职工因工致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其内容不包括精神损失费,只有请求民事侵权赔偿时,才具有精神损失费这一赔偿项目。9、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什么原则确定费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二)20分题1、小工伤人员指的是什么?20分小工伤人员是指在工作中受到轻微伤害,符合工伤及视同工伤条件的,在医疗救治时达不到住院的程度,经过门诊救治后短时间就可以愈合不再复发、愈合后也达不到伤残等级,医疗救治额度在600元以下的工伤人员。2、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哪些?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3、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分别为多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分别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超过法定时限提出申请的;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