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B。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2、单选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所有。 房地产开发商 物业公司 小区业主共有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C 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
2、。故正确答案为C。3、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BC 【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4、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 犯罪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有效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 【答案】D。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5、单选题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
4、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 甲 乙 丙 乙和丙 【答案】C。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6、多选题下列条件中,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ABC 【答案】ABC。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
5、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7、单选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张
6、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7、,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8、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A 【答案】A。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
8、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9、单选题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
9、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10、单选题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 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 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11、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10、不包括_。 有自己的名称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注册资金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本题相关知识点: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1、12、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 请求权 绝对权 形成权 抗辩权 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13、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
12、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错误 参考答案:错误 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14、单选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 必须选择定金 必须选择违约金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15、单选题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16、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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