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2月1日沪建交2008977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42-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特此通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按照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影响检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过程作出了管理规定。本规程共分为十三章,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测量设备、检测用料、检测方法、实验室设施环境、检测计划及检测合同、检测取样委托、检测过程、检测档案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以及七个附录和条文说明。为了不断完善本规程,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
3、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技术监督有限公司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军潘延平韩跃红蔡鹿徐佳彦乐嘉鲁缪群白俊英郑建刘文军王磊参加起草人:孙丽亨朱茂法冯国宝徐忠昆薛锋杨文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5测量设备6检测用料7检测方法8实验室设施环境9检测计划及检测合同1
4、0检测取样委托10.1现场取样送检10.2现场养护11检测过程11.1检测准备11.2检测操作11.3检测报告11.4结果处理12检测档案管理13计算机辅助管理附录A建设工程常规检测项目附录B建设工程检测常用测量设备分类参考附录C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附录D建设工程检测取样确认表附录E检测委托单附录F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1.0.3建设工程检测活动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术语2.0.1建设
5、工程检测活动activitiesofconstructioninspectionand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定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器具及分部、分项工程等(见附录A)的质量或其它有关特性的全部活动,简称检测活动。2.0.2建设工程检测机构constructioninspectionorganization对社会出具建设工程检测数据或检测结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鉴证类中介机构,简称检测机构。2.0.3企业内部试验室corporationinteriorlaboratory从事本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检测工作的企业内部试验部门。2.0.4测量设备
6、measuringequipment所有的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资料的总称。2.0.5测量仪器(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仪器。2.0.6试验设备testingequipment在检测工作中除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外,所需使用的,影响对检测结果作出判断的所有设备。2.0.7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ofconstructioninspection本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集中管理的,以统一检测软件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为基础的,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进行检测信
7、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存储、更新和维护,并出具检测报告,支持检测机构、生产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简称检测信息管理系统。2.0.8检测数据自动采集testingdataautomaticcol1ection使用数据采集设备自动记录检测数据并传输到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3基本规定3.0.1检测活动相关单位在从事检测活动时应遵循守法诚信、独立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检测活动方法科学、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准确。3.0.2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检测活动其它相关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对检测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3.0.3检测机构
8、、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具备符合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的测量设备、设施环境、房屋场地条件,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量值溯源。3.0.4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参加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的能力验证活动。3.0.5检测机构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严禁接受挂靠。3.0.6检测机构应确保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位,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施工、生产、供应、安装、治理、使用或者维护等活动。3.0.7从事建设工程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及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加入检测信息管理系统。3.0.8检测合同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机构应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受理检测委托。3.0.9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
9、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节能材料所有试块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检测机构不得受理无见证人员陪同送样或无见证封样的建设工程检测试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与门窗等工程现场检测项目均实行工程现场见证确认制度,无见证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检测。3.0.10检测机构质量行为、不良记录应在诚信手册及相关诚信记录中予以反映。3.0.11从事附录A所列第一类项目检测的检测机构应通过分类定级评估,从事第二类项目检测的检测机构应通过检测行为和能力评估。4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4.0.1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的检测人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必须经专业
10、培训和本市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4.0.2检测机构应建立所有检测人员的业务档案,记录检测人员的资格、经历、培训、业绩、奖惩等信息。4.0.3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测机构或企业内部试验室从事检测活动。4.0.4检测机构应设立技术负责人岗位,主要职责如下:1确定技术管理层的人员及其职责,确定各检测项目的负责人;2主持制定并签发检测人员培训计划,并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3主持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产品的供方的评价,并签发合格供方名单;4主持收集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组织检测方法的确认及检测资源的配置;5主持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6主持检测信息及检测档案管理工作
11、;7按照技术管理层的分工批准相应的检测报告;8主持合同评审,对检测分包单位进行能力确认;9检查和监督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工作;10批准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案等技术文件;11批准测量设备的分类,批准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周期校准及周期检测计划并监督执行;12批准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或实验室间比对,对其结果的有效性组织评价。4.0.5检测机构应设立质量负责人岗位,主要职责如下:1主持管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写、修订,并组织宣贯;2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主持制定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对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组织跟踪验证,持续改进管理体系;3主持对检测的申诉和投诉的处理,代表检测机构参与检测争议的处理;
12、4编制内部审核计划,主持内部审核工作的实施,签发内部审核报告;5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协助最高管理者做好管理评审工作,起草管理评审报告;6负责检测人员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7主持检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编写并签发事故调查报告。4.0.6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应设立检测项目负责人岗位,其主要职责如下:1编制本项目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案等技术文件;2负责本项目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项目检测人员的工作;3负责做好本项目环境设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4配合做好本项目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或检测工作,负责确定本项目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分类,以及校准、检定或检测周期,并对校准和检
13、测结果进行适用性判定;5组织编写本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6负责本项目检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4.0.7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应设立设备管理员岗位,其主要职责如下:1协助检测项目负责人确定测量设备计量特性、规格型号,参与测量设备的采购安装;2协助检测项目负责人对测量设备进行分类;3建立和维护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4对测量设备进行标识,对标识进行维护更新;5协助检测项目负责人确定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测周期,编制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周期校准或周期检测计划;6审核检定或校准单位的资质,执行周期检定、周期校准或周期检测计划;7对测量设备的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敦促检测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测量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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