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从2020年3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开展编制阶段(2020年4月至9月)。党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并充分借助外脑,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第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党政办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部门、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
2、划纲要进行衔接。第四阶段:审议发布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初)。党政办于2020年底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镇委、镇政府审定。2021年初,镇政府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布发布。党政办将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规划纲要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二、工作要求(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各部门、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未来五年的系统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合作,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镇委
3、镇政府工作安排,绘制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二)深入做好前期研究工作。高质量的前期研究工作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与保障。党政办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调研、深度思考,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全面判断,找准事关未来发展全局的重大方向和关键问题,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的战略构想,结合我镇的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大任务举措。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使规划内容符合基本规律和总体发展趋势。(三)统筹规划管理和衔接。做好镇“十四
4、五”规划纲要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省、市规划的要求,又要争取将镇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镇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镇级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镇“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镇级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镇“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四)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各领域专家、智库、科研机构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扩大民主参与,充分借助现代信息平台问
5、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困难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由镇长任组长,由分管党政办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组织人事办、党建办、宣教文体局、政法办、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司法分局、财政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分局、农林水务局、农技中心、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旅游办、文广中心、卫生健康局、应急管
6、理分局、审计办、资产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统计办、医疗保障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管分局、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城市更新中心、工程建设局、教育管理中心、农资办、精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工作专班由党政办负责牵头组建,各有关部门安排业务骨干组成。(三)落实经费保障。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2021-2025年某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3240字文“十四五”(2021-202
7、5年)时期,是示范区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阶段,扎实、科学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示范区实现“三区三高地”、打造高质量发展升级版的目标,以及更好发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和引领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01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规划201936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盯“核心示范、带动旱区、服务全国”定位,围绕“三区三高地”目标,突出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强化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引领作用,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在更高水平上打造杨凌示范区升级版,为全省加快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推动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现代化做出杨凌新的贡献。二、把握原则准确把握、科学判断。深刻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动态与趋势,深入分析制约示范区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区情和发展阶段
9、特征,科学判断“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据此提出新思路。对标任务、统筹谋划。将承担国家任务与杨凌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国家任务与自身发展、速度与质量、改革与稳定、经济与人口和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关系,把推进高质量发展贯穿规划全过程,努力探索加快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和新机制,为示范区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指标体系,要突出杨凌特色。目标指标的确定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要着眼打造升级版和追赶超越跨越发展,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引导社会合理预期,规划目标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类编制、形成体系。
10、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在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凡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从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作用发挥上确定专项规划目录。发展规划编制要高起点、大格局,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发挥统领作用;专项规划要突出可操作性、落地性,强力支撑发展规划;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杨陵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实现不
11、同层级规划的统筹衔接。三、总体安排(一)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即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示范区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1.编制准备阶段(2020年1月前)。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启动“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招标工作。2.思路研究阶段(2020年3月前)。广泛征求并听取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做好“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
12、析示范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示范区“十四五”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和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党工委、管委会审定。3.编制阶段(2020年3月-12月)。组建“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审定的“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措施等,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等,与国家和陕西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等进行充分衔接。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
13、3月)。规划纲要(草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党工委委员会议审定,由示范区管委会印发实施。(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示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在与国家和陕西省相关专项规划、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请示范区党工委或管委会批准同意后,由党工委或管委会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国家和陕西省相关专项规划、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
14、衔接的基础上,冠“经示范区党工委同意”或“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字样,由编制部门会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具体程序: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3月),示范区各部门根据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结合全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2.编制阶段(2020年4月-12月),示范区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和陕西省相关专项规划、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三)县级规划杨陵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