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18775-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1、甲方权力:(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口头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
2、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2、甲方责任(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
3、的专用区域。(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3、乙方权利(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
4、方不承担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
5、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4、乙方责任(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
6、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五、服务费用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元。共计保养设备数量(台),年共计:拾万拾佰拾元整。六、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其他()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50%的违约金。4、除本合同中约定
7、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2)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第二条、
8、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部;2、维护保养费用:元/台/年,台合计:元,大写: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
9、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第五条、乙方责任: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违
10、约责任: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第七条、争议的解决第八条、其它: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11、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传真:签订日期: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3)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三
12、、维修、维护保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四、维修、维护保养费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开户行: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3、,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
14、护保养有关的工作。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4.1.基本检查4.2.基本模块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4.5.厅门模块4.6.门机模块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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