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 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一次性给予万元高企新认定奖励。(注意本条奖励不与落户奖重复享受。)五、 申请材料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原件,加盖公章)。.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申报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须按封面(附件)、目录(附件)、材料项的顺序,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2、。六、 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栋楼、号窗)联系电话:;邮箱:。七、 业务主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地址:八、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四:上午;下午。周五: 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九、 办理时限个工作日(形式审查个工作日;实质审查个工作日;资金拨付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一十、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申请人访问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
3、。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部门核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形成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审定。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费额度和审批权限提请区科技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或区政府审定,对支持对象的扶持奖励资金进行最终审定。.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审定的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在南沙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
4、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提供对企业奖励金额的审批文件,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公示有异议的,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评审小组审议后同下一批次奖励支持项目一起公告。.事后抽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统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协议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搬离南沙和统计归属权不属于南沙的,应追缴相关奖励资金。附件.封面模板附件.目录模板附件年
5、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承诺书附件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申报材料申 报 单 位: (单位公章)项目联系人:联 系 电 话:单 位 地 址: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申请表. 营业执照. 承诺书.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开户许可证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申请表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单位办公地址(如与单位注册地址一致,不需填写)注册成立时间 年 月 日注册资本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年度单位经济效益(万元)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总额研发经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日期高企证书编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开户名信用等级单位负责人职务职称手 机单位联系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新
6、认定奖励 万元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承诺书广州市南沙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我单位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对申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有关事宜,郑重承诺:一、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二、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南沙区,不改变在南沙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南沙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如有违反,政府有权追缴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及相关孳息。 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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