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商标名称: 2、国际注册号: 3、基础注册号或申请号:4、注册人名称(外文译名或拼音必须和国际注册证一致):5、注册人地址(外文译名或拼音必须和国际注册证一致):6、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电子邮件:二、代理人信息:1、代理人中文全称及外文译名(如无外文译名的,可用拼音代替):2、代理人地址(省份、城市、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3、电话(含地区号):电子邮件:三、新所有人信息1、新所有人中文名称及外文译名(如无外文译名的,可用拼音代替):2、新所有人地址(省份、城市、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3、新所有人通信地址:4、电话(含地区号):四、转让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全部
2、部分(注明涉及部分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类别 商品或服务五、转让所涉及的缔约方全部缔约方部分缔约方(注明所涉及的缔约方)六、本申请交费方式: 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交纳规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直接向国际局交纳规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转让人章戳) (受让人章戳) (代理人章戳)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日期: 年 月 日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和外文申请书应当单面打印填写。2、全部转让申请,可涉及多个国际注册号,各个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必须完全一致;部分转让申请,仅可涉及单个国际注册号。3、本申请可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也可通过商标局转交。4、提交本申请书时,应同时附送:(1)外文申请书MM5表格;(2)国际注册证复印件;(3)相应的转让证明文件;(4)受让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5)委托代理人的,应附代理委托书。5、商标局对申请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该通知单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之后,商标局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受理通知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