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委托评估项目名称:二、 评估对象及范围: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等三、 评估报告使用者: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等相关行政部门四、 评估目的:土地收储五、 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六、评估完成期限: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提供乙方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 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叁份。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 七、评估报酬及支付方式1、根据国家规定及此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繁简程度,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2、按岳县常纪(2010)5号会议纪要执行。2、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评估报告书后,待该宗地成功出让县财政核拨成本给甲方后一次性支付评估费。3、如本委托因甲方原因在现场作业开始后中止,乙方不退回甲方已支付报酬。八、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及时提供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清查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的批文、财务帐簿凭证、产权证明文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甲方的前述责任。2、密切配合乙方进行的评估工作,特别是在乙方进行现场勘察、抽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专业人员配合,应为乙方评估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
3、。3、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各有关中介机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4、甲方可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九、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乙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乙方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责任。2、乙方应指派适当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助理人员承办该项业务,以确保评估工作按期完成,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除非国家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
4、泄漏。3、乙方有义务就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合理性接受甲方质询并作出解释,否则,应当以满足甲方整体工作目标为原则作出调整。十、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乙方在评估工作完成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其使用权归甲方及本委托书约定的其他使用者,评估报告仅能用于报告书中确定的目的,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非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允许或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该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十一、业务委托书的有效期限:本业务委托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三、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项及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五、本业务委托书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湖南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0-8850536地址: 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626号2楼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