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 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开始同居,未进行结婚登记。因感情不合,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无需给另一方任何补偿。二、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1、同居期间双方各自所购买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购买的由占有方所有。2、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三、子女抚养1、甲乙双方同居期间育有一子,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抚养。孩子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用等)全部由甲方承担,直到孩子大学毕业(若未上大学的,则抚养费支付至18周岁)。
2、2、抚养费的支付必须能够满足孩子的生活,不得低于孩子生活所在地平均标准并且每月不得低于 元。3、孩子抚养费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5日之前甲方支付给乙方。4、孩子每年交纳保险费约6000元,由甲方按时交纳。四、双方投资收益乙方以其妹妹名义与甲方共同投资的公寓项目,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分红。(分红基准日为本协议签署日)五、乙方社保缴纳甲方承诺乙方社保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直到乙方找到工作将社保关系转走为止。六、房产装修费用甲方承诺天津房产交房后,乙方对该房进行装修时,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装修标准为每平米不低于 元。七、共同债务1、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2、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共同生活花费刷乙方信用卡透支的6万元债务由甲方在7月底之前还清。八、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不遵守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全部损失。九、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十、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十一、本协议发生纠纷的,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