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期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程度,根据省安监局要求,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赋予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条职责;2、如实向注册安全工程师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不得隐瞒和拒绝专家检查;3、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提供整改的资金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时限的保障,并建立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改档案;4、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上报安监局;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交通、食宿等工作
2、方面的便利。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现场检查乙方着重对甲方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主要检查企业设施运行及其完好状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的符合情况,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2、整改措施乙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并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隐患和问题整改档案;3、复查整改乙方必须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开展整改复查,并如实记录存档;4、如实反映企业现状乙方须对甲方的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如发现重大隐患须向安监部门汇报;5、保密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三、安全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如遇到上级部门有重大活动需增加检查次数等特殊情况时,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四、报酬及支付方式:本协议有效期三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两仟元整,支付方式每年初支付。五、合同签订及有效期: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