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终总价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2、保证金(本合同无需要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三天内交纳履约保证金¥ 0 元(大写: 0 元整,该保证金不能以其他货款进行抵交;未按时交纳保证金(以入帐时间为准),视同放弃,甲方另行通知他人供货;全部材料供完后,履约保证金在支付材料尾款时退还;未按期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二、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采购清单中规定规格尺寸、颜色等要求,包装符合行业要求;2、乙方需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验收报告及验收样板;3、验收标准及方法:按样板进行验收,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4、该材料有无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0 月。5、如检验不合格,追究材料供应
2、商全部责任。三、供货方式、费用、风险1、供货时间:根据项目部进度按时供货,在甲方下达采购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材料到达施工场地。具体时间、数量由甲方项目部通知。 2、交货地点:汝城大道厦蓉高速收费站300米 。3、送货人: ;电话: ;传真: 。 4、收货人: 徐柄坤 ; 15111121617 ;5、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6、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四、结算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10000元为材料款。乙方必须及时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验收人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作为日后结算的依据。2、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合同签订后
3、,在履约的过程中不因市场的变化而调价)和双方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日办理余款支付,暂定为7800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3、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管理部门在分清责任后,甲方可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合同、不再支付余款,并根据公司供方管理制度进行处罚。4、本材料预留质保金 0 。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二)乙方责任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及其他任何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
4、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4、乙方送货与样板不符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乙方赔偿甲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够扣除的,依法追偿。六、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终止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
5、后生效。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乙方牵涉刑事案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除合同约定条款可解除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另行签订协议。4、所有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自动终止。八、附件1.双方签认的材料样板(提交甲方项目部)。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后)。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2015 年 4 月 1 日 2015年 4 月 1 日 地址: 地址:汝城环城大道烈士公园边 电话及传真:0735-8228519 收款人名称:汝城县南方机电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建行汝城支行保证金帐号: 收款人帐号:43001507070052500872 附表:附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8盘螺30根1700071502,14螺70001065034合计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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