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三违”现象,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轻损失者,给予800元的奖励。(3)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化活动、劳动卫生、职治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技术革新,经实施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500元的奖励。(4)对举报“三违”人员者,经查实给予3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5)到年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班长及以上人员加大一次性奖励力度。2、处 罚(1)不论事故大小,2 小时内必须报矿生产调度中心,否则,一经发现,除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外,另对事故班组罚款 3000元,并对事故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2)对人身事故的处罚:A、轻伤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 8
2、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5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各罚款 300 元,并扣除事故单位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10% 。B、重伤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 2000 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15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各罚款 1000 元,并扣除事故单位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30%。C、死亡事故 :除执行上级的处理决定外,事故单位要负担上级和有关部门对矿上的罚款,并连扣事故单位三个月结算工资总额的 30%,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 50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30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各罚款 2000 元。(3)非人身事故的处罚:A、一般事故或性质较恶劣的未遂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
3、款 600 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4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罚款 200 元。 B、重大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 2000 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15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各罚款 1000元,并扣除事故单位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30%。C、特大事故:除执行上级的处理决定外,事故单位要负担上级和有关部门对矿上的罚款,并连扣事故单位三个月结算工资总额的 30%,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 5000 元,主要责任者罚款 3000 元,事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者各罚款 2000 元。(4)凡是不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违背上级和矿上有关规定、边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一律视为“三违”人员,任何人不得说情。
4、(5)三违人员办理三违认定书,本年度内本人发生一次三违,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工资及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不享受安全奖励,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6)对事故的责任者,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按国家规定和管理权限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触犯刑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事故隐患的整改(1)在施工中发现存在着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负责向有关部门汇报,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安排下制定隐患处理措施进行排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追究其有关的其他责任。(2)对隐患进行分类管理:一类隐患为顶板管理、“一通三防”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限当班处理,否则停止一切作业工序,并处以 600 元的罚款;二类隐患为机电、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限当天处理,否则停止一切作业工序,并处以 400 元的罚款;三类隐患为工业卫生、地面施工、文明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限二:天内处理,否则停止一切作业工序,并处以 200 元的罚款。(3)因资金、材料等原因无法在限期内整改的隐患,必须由所在单位及时汇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重新明确整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