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丘大桥医院综合楼 2、工程地点:睢阳区李口镇南3、工程范围:塑钢窗工程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材料及技术要求1、本项目塑钢门窗选用白色框料,除楼梯间外,可开启外窗均加纱窗。塑料型材框+中空玻璃(6mm低透光Low-E+12mm空气+6mm透明)。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执行。2、门窗的数量及具体尺寸应在现场校队数量及尺寸无误后,方可下料制作,塑钢窗除图中标明者外均立樘于墙中。四、工期 在接到甲方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15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安装
2、完成,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半成品、成品保护。2、工程质量保修三年,竣工验收三年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易损件。3、乙方在接到维修电话后二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六、价格及付款方式1、价格:每平方米167元(含配合费),工程总价以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计算。2、付款方式:(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向甲方借支生活费,完工后从工程款中扣除。(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3) 3%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付清,剩余2%三年后七日内付清。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工程完成现
3、场验收合格并提交质检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八、安全施工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应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1000m2工程造价的30%支付违约金。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第四条约定时间完成大框安装或窗扇安装,根据甲方记录每逾期一天分别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并支付等额违约金。5、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发包方: 承包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通知单你施工队在内外墙粉刷中,只要按照冬季施工要求进行施工,防冻剂按要求进行添加,如果出现冻坏及冻层,费用有项目部承担,否则一切费用有你施工队承担。商丘大桥医院综合楼项目部2015年12月1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