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学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现将市安办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班级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是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用电、心理健康和居家户外活动等方面内容的安全教育。节日期间,参加大型娱乐活动或到人群集中场所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踩踏事件,避免产生意外伤害。二、做好家校联系。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
2、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电话、短信、校讯通、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引导和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职。要重点关心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安全教育工作。三、严格值班带班制度。要认真安排好24 小时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确保半小时赶到本单位处置应急事项,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值班工作有关纪律和要求,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请示报告和及时处置,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信息。情况紧急时,应先电话报告。对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
3、导和人员的责任。各中学(职校)、教委(育)办、紫帽镇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必须在9月29日前将值班表报送晋江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教育局将在节日期间组织人员随时抽查值班情况。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85681355。四、严格执行假期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庆假期规定,不得擅自缩短假期时间,不得在假期内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补习或组织其他集体活动。 2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171号)晋江市教育局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4 主题词:教育 校园安全 国庆期间 2011年 通知抄送:泉州市教育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安办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