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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变“高官”趋势背后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1、前一天,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总经理王志刚出任由中国致公党主席万钢担任部长的科技部党组副书记。近年来,像苏树林、王志刚一样的国企高管,转而出任政府高官的例子不胜枚举,分析人士称中国政坛涌现“国企高管经历”群体。这是不是代表着某种趋势?成为国企高管,是不是干部成长的一条“捷径”?国企高管出任政府高官对于中国政坛有何长远影响?对于地方治理而言,有何利弊?国企高管步入政坛仅仅是干部交流的一个具体方面,这种状况不是固化的,也不是什么“大趋势”;进入国有企业不应该成为多数干部成长的必经途径,更不应该成为一些干部步入政坛高位的一条“捷径”时下进行的新一轮地方换届中,国企高管步入政坛又成为人们热议的一个话题,有人

2、预测,今后一些综合素质高、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国企高管,有望在政治领域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笔者认为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一现象。国企高管步入政坛有何寓意无论国企高管步入政坛,还是党政干部进入国企,都是干部交流的一种正常现象。实现干部交流制度,历来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2006年8月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实行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可以选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虽然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完善,但总的取向是积极和有效的,能够培养和砺炼干部,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并且为干部制度改革和实现决策机制科学化奠定一定的基础。国企

3、高管步入政坛仅仅是干部交流的一个具体方面,现在交流力度之所以有所加大,主要是因为现阶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和党执政越来越科学化,迫切需要一批具备驾驭市场经济经验、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丰富现代管理经验的党政官员,而有些国企高管相比一些单纯的党务干部和政工干部,在这方面的确具有一些优势。但是,这种状况不是固化的,也不是什么“大趋势”;进入国有企业不应该成为多数干部成长的必经途径,更不应该成为一些干部步入政坛高位的一条“捷径”。是否存在“商而优则仕”的趋势应当说,国企高管业绩突出,就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认可或奖励,对于那些有才能的国企高管,就应该让他们在更大的平台上充分展示其才能,这是

4、毫无问题的。但是,国企干部究竟该朝什么方向交流,需要充分考察这些高管适合在什么岗位和领域。同时,对于适合进入党政机关任职的企业干部,也要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尤其要遵循民主的程序和规则,要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之外的组织和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积极作用。必须避免简单把职位提拔作为一种激励,更不能鼓励一些人把“从政”作为“经商”的最终目的。会不会出现“仕而贫则商”的可能由于现阶段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不完善以及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特殊性,使得党政系统和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国有企业)的收入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一些党政干部进入国有企业任职往往可以获得“暴涨”的薪酬,这也刺激一

5、些党政干部出于发展空间有限或年龄偏大等因素的考虑,把“经商”作为“从政”的出口和归宿,寻求经济上的补偿。政商领域之间的收入如何合理化,还需要深入研究,而且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交流党政干部进入国有企业,一定要从企业的需要出发,从党政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出发,而不是关照干部安排方面的各种“平衡”。要按照企业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选任党政干部进入企业,尤其要遵循市场化选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规则,要充分发挥股东、出资人代表、企业党组织、职代会等方面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作用,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发展,也有助于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长远看,一方面要改革完善现有收入分配制度,把党政企领导干部的收入

6、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有必要探索退休后的“终点拉平”;另一方面,要从总量上限制领导干部的跨行业频繁交流,跨行业交流的干部毕竟是少数,无论企业干部队伍,还是党政干部队伍,都要尽量保持稳定,这样也是干部成长所必需的。政企干部交流会出现在副职和中层干部中吗目前在国企和党政之间干部交流的范围和方式上,存在“主要领导干部交流的多、副职和中层干部交流的少”的情况;也存在“以上级任命和组织调动的方式交流的多,以主动离职的竞争性方式交流的少”的情况,长期看,这些情况应该改变,要让国有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交流也有畅通的渠道,也要让干部交流成为一种具有风险性的主动选择,而不是一种被动的组织调整和安排。要把党管干部原则

7、和竞争性(包括市场化)配置干部资源结合起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畅通民主渠道,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同时做到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平等竞争,实行优胜劣汰。党管干部原则会在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中逐渐淡化吗人们通常会问,国有企业既然是企业,而企业既然是要淡化乃至取消行政级别的,为什么还要按照党管干部原则把企业干部纳入到干部管理使用的“大盘子”?这样是不是对企业改革改制乃至市场经济发展都有不利影响?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目前梳理得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点现阶段是不能动摇的,对大多数国有企业,恐怕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还必须由党委

8、(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原因是,在中国现有的国情特点下,国有企业尤其是那些“重量级”的国有企业,既是企业,又有一些不同于企业的特点。体现在选人用人方面也是如此,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国民经济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所以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必须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大盘子”进行统筹考虑。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又有别于选拔任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各级国有

9、资产管理机构作为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主体地位。因此,国有企业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要把党管干部与出资人选任干部、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进市场机制、把上级任命和公开招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机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在目前现状下,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先对国有企业进行严格分类,再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经营管理者进行差别管理。按照我国国有经济改革的总体目标与方向,对于极少数领域的国有经济,国家必须以企业形态保有,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地位。而对于大多数国有经济,国家主要以资产形态保有。前者形成的“重量级”国有企业承载着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后者形成的企业

10、主要任务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以“企业形态”监管的特殊国有企业,应当少之又少,这一类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要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要以“党组织主导为主、市场化配置为辅”。国企高管和党政干部进行“有组织”的交流,主要应当集中在这类企业。至于这类企业干部的行政级别,在现存党政部门监管国有企业的体制下,恐怕还不得不保留。对于那些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的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企外交流”和选拔任用应当主要以“市场化配置为主,以党组织主导为辅”,企业要淡化乃至取消行政级别,选人用人的重点是要把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程序和规则,充分体现用人机构与干部本人的双向选择。就党组织而言,同时要探索如何通过“党管人才”的途径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国企高管步入政坛,关键不在于要不要交流,而在于如何交流。从操作层面看,时下更应该切实把握的是,如何确保在新一轮地方换届中干部交流制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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